甘孜日报 2022年05月30日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19日至5月3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甘孜州开展了例行督察。2021年6月16日,督察组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州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部分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污染防治攻坚还有差距等4个方面的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强化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真抓实改,精准、科学、依法编制整改方案,制定13项整改任务、23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8项整改任务、17条整改措施。同时,以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全覆盖开展州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十大专项行动,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下一步,甘孜州将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四方责任”,持续抓紧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坚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甘孜州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请在甘孜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