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8年11月14日
为鼓励在我州就业创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就业创业先进个人及集体,并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农民工。在全州各行各业生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农民工。
(二)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外出务工经商后回到家乡或州内其他地方成功创办企业或项目的农民工。
(三)返乡创业先进集体。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在回到家乡或州内其他地方成功创办企业或项目的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农民工
1.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模范带头作用;
3.锐意进取,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品德优良,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返乡创业先进个人
1.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稳定经营2年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业事迹感人;
3.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三)返乡创业先进集体
1.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年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贡献突出;
2.吸纳就业20人以上,贫困建档立卡户10人以上,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无环保、纳税、信用等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社会形象良好,示范作用突出。
(四)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
1.在校大学生或是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稳定经营2年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业事迹感人。
3.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三、评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从乡(镇)逐级推荐,把好公示和审核关,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面向基层,优中选优。评选活动主要面向全州各县(市)生产、工作一线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法人代表、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优秀农民工评选范围,企业班组长、车间主任、作业队长等一线岗位管理人员可参加优秀农民工评选。
(三)发扬民主,广泛推荐。扩大推荐评选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返乡创业先进集体,可由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推荐,也可自荐或互荐。推荐优秀农民工要兼顾本地户籍和外地(含外州)户籍人员,推荐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和返乡创业先进集体要兼顾各部门各行业。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和返乡创业先进集体评选不得交叉。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
四、申报材料
1.优秀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全州优秀农民工申报表;无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所在乡镇或当地派出所出具);所在企业推荐材料;领取工资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征信报告;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他认为重要的佐证材料。
2.返乡创业先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全州返乡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经营情况(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所在乡镇或当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及企业征信报告;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其他认为重要的佐证材料。
3.返乡创业先进集体: 全州返乡创业先进集体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吸纳就业证明材料;吸纳贫困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经营情况(财务报表);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其他认为重要的佐证材料。
4.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全州大学生创业先进先进个人申报表;经营情况(财务报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所在乡镇或当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及企业征信报告;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其他认为重要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等报送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康定市农牧大楼7楼703办公室)。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杨勋武:0836-2823208,15387661317)。
附件:1.甘孜州优秀农民工申报表
2. 甘孜州返乡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3. 甘孜州大学生创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4. 甘孜州返乡创业先进集体申报表
甘孜州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