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4年06月12日
本网讯 近日,消费者投诉在泸定县某烧烤店就餐被商家收取“炭火费”。县市场监管局接诉后,出动执法人员对涉事烧烤店进行检查,立案查处两起涉嫌收取“炭火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经检查发现,涉嫌违规经营的两家烧烤店价目表看似合理,但结算单上却加收了“炭火费”,多收取的“炭火费”在8到至10元之间。据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炭火费、水电费、人工费、房屋租赁费以及设施折旧费等费用,均是餐饮等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时自身应当承担的经营成本,市场主体滥用自主定价权,违背了公序良俗,扰乱了价格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即使明码标价,也不能作为乱收费用、加重消费者负担的挡箭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依法对涉嫌违规经营店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生活中的不合理收费,除了“炭火费”,还有开瓶费、餐位费、纸巾费、茶水费……商家应遵从商业道德,遵守法律规定,诚实、守法、自律、文明经营;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留心不合规、不合法的收费项目,也要勇敢指出店家的不合理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梁爽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