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25年01月10日
本报讯 为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健全多元解纷矛盾体系,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屏障。近日,新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在等待工资期间产生误工费的纠纷案件。
该案中,农民工王某某和黄某某两人受雇于祝某,修建位于和平乡的某工程,工程结束后祝某未按时支付工资,导致王某某、黄某某在等待工资期间无法正常工作,产生了误工费。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某和黄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积极介入,通过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听取双方陈述,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祝某当场支付了王某某、黄某某因等待工资期间产生的误工费。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刘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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