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8月03日
本网讯(县委中心报道组 李敬红)色达县紧扣州委“1236”发展思路,深刻认识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河长制工作,对该县内18条主要河流流经县、乡、村河段,分别设立县、乡、村三级河(段)长;其余42条河流分别设立乡、村二级河(段)长,实现60条河流河(段)长全覆盖。
同时,加大对河流资源的保护,开展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治理,建立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凡进行河道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不得私自进行采砂。同时,规范采砂审批主体,明确要求各单位、乡(镇)、村组不得批准河道采砂。、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督促采砂企业、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河道畅通、生态环境恢复等制度,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规范砂石堆放和机器设备的停放,坚决杜绝安全地带乱摆、乱放行为。同时,落实防汛人员值守制度,县砂石料场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对重点采砂点采取昼查夜访制度,就防汛值班人员值守情况、机器设备停放情况、砂石堆积情况等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