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10月04日
本网讯(徐平波 刘炳科)“日前,得荣县作风办在对全县机关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去向登记和内部考勤等方面专项督查时,发现有一单位办公室大门紧闭,没有干部在岗。情况查实后,督查组给予该单位上班不在岗的两位同志黄牌警告,同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作了通报批评。并按照得荣县新出台的《干部职工‘黑名单’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将其纳入黑名单……”9月21日,南路采访团在得荣县纪委熊副书记处获悉,该县为扭转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创新干部管理模式,出台了《干部职工“黑名单”管理办法》,全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笔者从县作风办了解到,今年4月13日,经过县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斟酌完善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干部职工“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此办法是按照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惩教结合、抓早抓小的原则,对违反相关规定,但未达到行政处分范畴的违规行为进行的一种处理方式。 据了解,该办法在州内尚属首创。
“试行黑名单管理是为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更好地推动‘两学一做’和践行‘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防止微腐败,不断形成‘不敢做、不愿做、不想做’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六大战略’、夯实‘五大基础’、决胜全面小康、确保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实现以小惩处、防止大错误的有效措施,为树立一个忠诚、干净、廉洁、担当的干部队伍创造了条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梁文山如是说。
“随着这个文件的出台,全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巨大改变,迟到早退、工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娱乐场所逗留和赌博等现象明显减少,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干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县作风办干部扎西拉姆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