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12月01日
本网讯(王荔)11月1日晚9时30分,当事人张某携几位民工将一面写有“高原好法官,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石渠县法院,感谢不辞辛劳、公正司法的高原好法官。
据了解,原告张某系包工头,他和十余名民工到石渠县某寺院修建经堂,张某与寺院因建筑施工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法官采用案例提示调解法、稀释前怨调解法、成本激励调解法、释明法规调解法等调解方法,并冒雪亲赴涉案地进行实地丈量,提出合理合法的工程款数额及给付方式建议,双方当事人被法官敬业为民的态度所感动,实事求是的谈想法、讲困难,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签订的当晚,当事人张某携几位民工将一面锦旗送至县法院,表示对法官的感谢。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州战略深入实施,人民法庭“五进”活动扎实推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逐渐成为一种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