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12月08日
本网讯(县府办)10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金沙江巴塘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837号)核准金沙江巴塘水电站,标志着巴塘水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条件。
巴塘水电站位于我州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电站安装3台2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万千瓦,年均发电量30.04亿千瓦时。水库正常蓄水位2545米,总库容1.42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工程总投资102.63亿元。电站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管理。
巴塘水电站开工建设是我州能源产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6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藏区水电开发、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地方税收和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促进社会稳定,特别是对当前促投资稳增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