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10日
新龙县坚持用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任用干部
◎刘兴林 田忠明 张永凯
近年来,新龙县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省委“三重”用人导向和“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用、六个坚决调整”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为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注重在“四个一线”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
突出政治标准,把好选任关口
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做好人选政治体检和廉政审查,把“四个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识别考察和选拔任用干部的主阵地,坚决防止把政治上的“两面人、代言人、留一手”选进领导班子。建立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能上能下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的综合评价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以发展、稳定、民生改善评实绩、用干部,真正把政治上不过硬、任用条件不合格的干部排除在外。2013年来,调整科级干部827人,其中:提拔干部283人,交流干部188人,其他356人;2016年换届时,将25名优秀“四类人员”(其中:事业人员14人、第一书记3人、大学生村官6人、村干部2人)和3名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由纪监、国安、审计、信访、综治、统战、法检等部门严把审查关口,对政治立场不坚定、党风廉政不过关的,一律取消提拔资格。2013年来,取消5名干部提拔或职级晋升资格。
健全工作机制,提高选任水平
广泛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新龙县干部考察办法》《新龙县非定向推荐领导干部拟提拔使用人选办法》等,加强领导班子功能结构化模型管理和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继续落实好优秀干部实名推荐、选任负面清单、干部选任征求县级领导意见和科级干部任职承诺等制度。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选任办法规定、“凡提四必”审核措施,划定干部选任底线,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认真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和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试行办法》,将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学法用法、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干部调整严格按程序,凡涉及纪委、政法、公检法司、审计、国土、工青妇等部门人事调整的,均事前征得上级部门党委(党组)同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始终在程序内运行。
强化培训培养,提高能力素质
按照“抓什么训什么、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大规模、全覆盖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对口援助的省司法厅、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市、广东和浙江等培训学习和挂职锻炼;选派县乡村干部到北京、云南、成都等地学习考察和跟班学习;分批次组织村组干部到北京、天津等地接受红色教育;依托县委党校培训平台,重点对扶贫攻坚干部、村三职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对县乡干部重点开展藏汉双语口语、入党积极份子、乡镇党政班子、新任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等。多渠道、广覆盖式的教育培训,促使各类干部人才思想更为解放、视野更加开阔、能力得以提升。特别是2016年以来,干部培训人数较上年增长18.4%,人才培训及引才资金增加54.73万元。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46期;开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640余场次;选派150余名县乡村干部到内地及沿海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递进培养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163名,选派1名优秀的选调生到乡挂职锻炼。
落实关怀激励,加强选任监督
2016年以来,在新一届班子的努力下,为23个区、乡(镇)建好机关食堂和公共浴室,3个高海拔区、乡(镇)安装“地热”取暖设备,23个区、乡(镇)公务用车全部更新,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职工“吃饭难、出行难”等问题;大幅度提高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为528名在职村干部购买基本养老和人身意外保险;共奖励各类人才1257人次,兑现奖励金163万余元。全县干部引进和招录较上年增长5.5%,干部外调及辞职等流失减少48%。
发挥干部选任监督员和退休干部特约监督员作用,畅通12380信访举报综合平台和举报短信,强化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查核;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明确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不称职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坚决对有“硬伤”的干部“动刀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畅通干部能下的用人渠道,2013年以来,清理企业兼职1人,调整不胜任、不适宜、不称职科级领导干部23人。清理长期不在岗人员22人,14人执行病假工资、8人停薪。对上班时间坐茶楼、打麻将的26名公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