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1月19日
州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实
本网讯 近日,道孚县检察院控申部门陪同州检察院控申部门一行深入道孚县各卡乡了解并核实根却一家家庭状况,并到根却家实地走访,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走访中,工作组了解到根却现年64岁,女儿农某因爆发性肝衰竭死亡,女婿泽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事件发生后,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痛打击,剩下年幼的四名孤儿无人照看,最大的的9岁,最小的6岁,女儿、女婿死亡后,这个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让本身贫困的家庭陷入困境。自己无能力供养4个小孩的学习、生活费用,根某特向州检察院、道孚县检察院申请对这4个事实孤儿国家司法救助,道孚县检察院及时向州院控申处申请,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根某某含泪诉说了近年来所带来的家庭困境,州、县控申部门认为根某救助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州、县控申部门及时将4名事实孤儿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经过两级院多方争取,州检察院和道孚县检察院上下联动为4名事实孤儿争取了14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孩子们送到道孚县道扎孤儿小学就读。
同时,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乡党委和乡干部的参与下,在道扎孤儿小学举行了司法救助金发放,并为4名事实孤儿购买了新服装和书包、学习用品,当检察官将救助金14000元发放到甲某和孩子的老师手中时,甲某某含着泪十分感激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和帮助,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恩情,教育孩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并向州、县两级检察机关赠送了“人民检察以人民为中心,司法救助情暖百姓心田”的锦旗。
救助金发放后,州、县控申部门负责人和被救助人所在地乡党委、学校交换了意见,将采取定期回访,积极跟踪方式,持续关爱四个孩子的学习、生活。也希望各卡乡党委、政府及村委会、学校,在国家扶贫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四个孩子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高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