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25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日至6月12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县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州、县联动提级巡察工作。2018年9月1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县委主动担当担责,把巡察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确保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丹巴落地生根。
(二)抓牢主体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有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和相关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丹巴县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负责处理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县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负总责,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牵头领导抓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担负直接领导责任;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三)严格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厘清责任,对必须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按时报送完成情况,并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深入抓实整改,及时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丹巴县各级各部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仅停留在“读文件、抄笔记”层面,与“学懂、弄通、做实”的学习贯彻要求有较大差距,绝大部分干部职工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少数干部甚至有怠学现象。
一是10月10日召开的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把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形成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丹巴的决定》。二是印发《2018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治国(宪法修正案)、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建设重要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旅游发展等十个专题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截至目前,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开展学习11次12天,再次明确了县委中心组成员年内必须完成撰写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三是通过县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按月、按季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规范学习记录;不断加强干部日常学习管理,严肃学习纪律,增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理论水平。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四项教育”,实施学习教育“问题清单”机制,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四是制定完善学习制度,要求每周学习不少于2学时,并做实学习记录。
(2)学习效果有待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较差,个别谈话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对巡察组提出的一些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概念不清楚,不能完整准确回答。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开展“干部大讲堂”6期,向“甘孜理论学习微课堂”新媒体推送县级领导理论文章5篇。二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润育工程”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专题会议300场,覆盖干部7000人次。三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习管理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习管理,通过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开展理论知识随机抽查。四是以考促学,县委宣传部牵头,从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党员领导干部理论知识检测,对应知应会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开展测试检验,确保学习成效。
2、核心作用层层弱化。
(3)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层层递减,部分乡(镇)党委和机关党组织“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在党建领导小组例会上向县委汇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主动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按照《2018年丹巴县强力整顿软乡弱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类施策开展整顿、固化成果,在县委第三季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例会上通过《2018年丹巴县强力整顿软乡弱村工作验收方案》,从严考核验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
(4)基层党委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党委会“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支部会等界定不明的现象,会议记录(纪要)不规范、不完整。丹东乡2016年至今党委会议记录缺失。
一是在县委第21次常委会议上对四川省《市(县)党委工作运行规则》《中共丹巴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丹巴县委工作规则》再次进行学习;10月18日,再次印发《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并于11月10日报送了学习情况。二是规范会议记录,8月24日,印发《关于严格贯彻执行精简文件会议相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各乡(镇)、部门要落实专人专卷专本,转变文风会风,各类会议形成准确、清楚、规范的会议纪要,由组织部牵头,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三是对丹东乡2016年至今党委会议记录缺失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10月上旬,乡党委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乡党委会议记录缺失的补救措施,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乡党委副书记牵头,由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按实事求是,尽力补充完善的原则,落实专人专管,做好档案归档工作,杜绝抄袭、造假等行为,目前,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5)县委对偏远乡(镇)重视不够、关注较少,甚至边缘化;个别乡(镇)班子及干部配备弱、资金项目安排少。
一是按照《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和县级单位联系乡(镇)的通知》要求,围绕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结对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等工作,制定《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县级领导指导督促联系乡(镇)工作制度。二是印发《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的意见》,对乡(镇)实行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在下步工作中,注重从“四个一线”提拔德才兼备的干部调整充实到偏远乡(镇)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提高偏远乡(镇)公务经费预算,将15个乡(镇)公用经费标准划分为四个档次,按照乡(镇)离县城距离,对丹东、边耳、太平桥、半扇门、巴底五个乡(镇)公务经费定额标准为人均6000元,其他乡(镇)人均公务经费分别为5500、5000元。四是县委将进一步强化对偏远乡(镇)各项工作的重视和关注,相对于其他乡(镇)在优惠政策、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3、执行力度层层递减。
(6)责任压实不够,“重部署、轻落实”、“上热下冷”现象较突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力不强,个别存在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如丹巴县个别乡(镇)对“脱贫攻坚”历次督导检查中指出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坚守“三条红线”、扶贫档案不完善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9月20日,印发《关于县级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开展“七大”活动的通知》,县级领导干部结合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质量大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大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整改、分管联系工作大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消除等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查落实。10月10日,在全县干部管理大会上,县委主要领导再次对压实责任,激发担当作出明确要求,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反馈通报等督查手段,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推动问责常态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目督办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干部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印发《<丹巴县从严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九条措施(暂行)>等4个制度的通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干部执行力。三是对个别乡(镇)就“脱贫攻坚”历次督导检查中指出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坚守“三条红线”、扶贫档案不完善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脱贫攻坚办对15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截止10月底督促检查15次,通报了超面积、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迟缓、拆旧复垦不及时不彻底和档案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持续跟踪对《关于抓好省、州易地扶贫搬迁督导考核和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的执行情况,印发《关于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县摘帽”州级初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太平桥乡、半扇门乡、梭坡乡、格宗乡四个乡的党政“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7)对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措施。如2012年启动的丹巴县歌舞数据库建设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群众关注度极高,但截至巡察组进驻,仍未完成建库。
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关于收集摸排相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结合依法治县、脱贫攻坚等工作,切实从三大类24个方面开展摸排工作,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进行处理。对难点或复杂的涉黑涉恶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坚决铲除,净化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二是整合部门之间的优势资源,围绕线索,多方统筹,并线分析,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席会议17次,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下发《一部一办五组工作职责》,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16个,梳理出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37个。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定期综合研判,及时梳理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三是对丹巴歌舞数据库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丹巴山歌、锅庄数据库”共计200首山歌、100首锅庄目标任务重,目前已完成195首山歌、96首锅庄的谱曲和填词工作,剩余5首山歌、4首锅庄翻译工作正在推进。其原因是丹巴山歌、锅庄语言复杂,有5种语系,唱腔和声调变化差距大,翻译难度大,导致填词和谱曲工作不能同步推进,现已责成县文旅局与州文化馆加强衔接,加快进度,务必于2018年12月前完成“丹巴山歌、锅庄数据总库”的评审工作,2019年初制作一批丹巴山歌、锅庄DVD光碟。
4、意识形态工作层层削弱。
(8)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宣传部门“唱独角戏”现象,未形成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不够,部分乡(镇)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
一是县委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担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构建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并形成合力。调整充实“县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丹巴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方案》。县委书记主持常委会听取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3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4次,通报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管意识形态的重要抓手,成立县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领导小组,创建县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2个(革什扎水电公司、县公安局)。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纳入《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丹巴的决定》中。二是按照《丹巴县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县委组织开展分析研判会3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3次;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通知》,组织各级党员干部签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宣誓书》1000余份,利用微信、短信向各级党员干部推送廉洁丹巴33期、发送廉洁提醒20次、廉洁信息60余条。县扫黄打非办开展文化市场检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发出整改通知1份。县内部分网吧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已责令限时整改。县公安局结合2018“净网”工作,以“七一”、“八一”、“墨尔多节”等安保节点为主线,打击处理违规上网案件1起,切实保障网上安全。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11月邀请省委党校副校长陈学明作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树立正能量,切实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二)党的建设方面
1、抓党的思想建设不紧。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来,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批评方式委婉,未能做到开门见山、直指问题;开展自我批评轻描谈写,个别班子成员剖析材料只谈感受,不谈问题。2017年县委民主生活会未对上一轮州委巡察反馈问题作出回应。
一是2018年第15次县委常委会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四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好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长期坚持。二是开展基层党建全覆盖督查3次,深入查找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以“发点球”的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进行整改。三是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四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好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指派人员监督指导年度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四是10月25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明元、州委组织部党建办主任雷罡副督促指导。同时将州委第一巡察组2017年反馈问题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县委常委班子、班子成员深入查摆,主动认领、剖析原因、带头整改,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
(10)部分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基层党组织学习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查阅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学习专卷发现,普遍存在抄袭下载学习心得体会、讨论发言等材料的现象。
一是县委将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纳入县委总体工作格局,制定《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考核制度》,印发《2018年全县党委(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纳入目标考核(目标分值2分)。二是严格执行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截至目前,集中学习11次12天,发布信息13期、创建中心组学习账号88个,对账号登陆、利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是定期向县委中心学习组成员收集理论学习文章,检验学习成效,截止目前,发表县级领导理论文章7篇。完善基层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增加“理论学习制度健全,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且学习效果较好”一项(分值1分)。四是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和诚信教育,建立干部理论学习诚信档案,坚决杜绝抄袭下载、学习走过场、弄虚作假行为。五是县委宣传部牵头,对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常态化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令整改。
(11)部分党员先锋意识弱化,把自身等同于普通群众,在工作面前“拈轻怕重”、利益面前“身先士卒”,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驻足观望”,甚至当群众的“尾巴”。少数基层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存在双重信仰。
一是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活动,制发《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党员自觉亮身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农牧区基层党建示范创评活动,创建乡(镇)级‘五好’党组织4个,村(社区)级‘五好’党组织57个,党员示范岗180人,开展机关党建精品培育等活动。三是落实《甘孜州共产党员政治上“两面人”界定和处置办法》,强化党员管理,常态化开展“两面人”和不合格党员的排查清理,截止目前,我县暂未排查出“两面人”。
2、抓党的组织建设不力。
(12)县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安排部署多、狠抓落实少,工作方式限于年初开会、年中发文、年末考核“三板斧”。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基层党组织“四个意识”不强,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不坚决或不到位的现象,少数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谋发展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
一是执行党委党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例会3次,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制发《2018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县委领导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县委书记听取党建工作汇报3次,各乡(镇)党委书记每月专题研究分析基层党建工作2次。二是认真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制发1至4季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对带领群众谋发展思路不广、办法不多、涉黑涉恶的村级党组织,结合班子运行分析情况,纳入弱村进行整顿。
(13)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漠、组织纪律涣散、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党费。
一是强化党性教育培训,今年组织农牧民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等开展政策理论、党性教育培训,共开展县级以上培训、调训5期300余人。二是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截止目前,开除党籍2名(其中原县环林局局长汪金寿因违反廉洁纪律、八项规定,于2018年4月被开除党籍);三是制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缴纳党费,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14)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少数农(牧)区党支部存在发展党员家族化现象。
一是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乡(镇)、村(社区)干部和群众的基本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摸准各乡(镇)、村(社区)人员组成情况,逐步优化党员结构,形成党员队伍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二是加大在村组干部、“9+3”毕业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和有文化的中青年农牧民“五类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共发展党员162名。在全面深化“四推三定两票决五次谈话”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入党申请备案制度》,着力避免党员“近亲繁殖”,坚决防止出现在校大学生在村入党情况,12月底完成发展党员计划。三是结合“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制发《乡(镇)片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法》,着力解决党员“家族化”“近亲繁殖”等问题。
3、抓党的制度建设不牢。
(15)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组织活动不经常,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很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第15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要求其每季度至少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一次支部生活会。截至目前,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制度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已参加了一次支部生活会,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16)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突出,“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力。查阅近两年全县机关、乡(镇)党建工作资料发现,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谈心谈话记录、党课讲稿等材料存在大量抄袭下载和雷同现象。
一是深入实施机关党建“灯塔”行动,制发《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塔”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机关党支部按照实际制定方案,查摆问题,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示范创评”、机关党建精品培育等活动,培育建立“党员示范岗”10个和“示范单位”5个,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二是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各机关党支部分类制定定级标准,采取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相结合方式,摸排确定后进机关党支部12个,按要求整顿提升,确保年底完成分类晋级。三是开展机关党建全覆盖督查1次,点对点发放督查通报60余份,以督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四是制发《丹巴县党建工作一册通》(机关版)、(乡村版)300册,规范组织生活开展。五是制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材料由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制度,压实“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坚决杜绝材料抄袭下载和雷同现象。
(17)部分党组织把组织生活与行政工作混同。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不规范不严肃,会议记录不完整;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党员参与度不高,效果不佳。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厘清组织生活与行政工作的关系,制发《丹巴县党建工作一册通》300册,规范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程序,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活动,规范会议记录,完善卷宗档案。二是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要求各党支部每月确定形式多样的主题,结合城乡结对、共建共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抓住“七·一”等重点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总结、提炼、推广先进典型,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4、抓作风建设需加力。
(18)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部分乡(镇)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和签责任书,主要负责人直接研究和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少,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少。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丹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并建立台账。县委书记带头落实“四个亲自”,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召开县委常委会、四大班子联席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总体工作格局,制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工作任务分解为7个大项20个小项,分别由12名县委、县政府领导和21个牵头单位、70余个协办单位具体承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明确目标增添措施,召开丹巴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大会,4名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作了大会述责述廉报告,现场接受纪委委员质询,7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了书面述责述廉报告,同时大会对83名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管理大会,对招投标、施工合同、资金、工程参与人员的情况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在认真落实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手册,每季度向县级领导通报其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情况;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等3项制度,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四是开展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廉政警示、廉政测试为主题的“五廉政活动”,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严守底线、红线。五是围绕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进行约谈,压紧压实责任,找准整改思路和措施。六是县委常态安排五个督查组,围绕中央、省、州委的决策部署及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综合监督、问题监督、精准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让监督成为推动工作的利器,及时发现问题,整改纠正问题,有力促进重点工作的齐头并进。七是组织39名新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赴甘孜监狱接受以“拒绝腐败,为民服务”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感受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组织各部门“一把手”接受庭审现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堤防。将汪金寿、龙斯交、王国静等违纪违法案件在县内进行了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护短、不手软;组织召开干部管理大会,观看《绿色与罪恶》《圣洁甘孜清风劲》等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19)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仅2017年以来查处的科级干部就达19名。州委州政府“两个规定”出台以来,仍有个别村干部违规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
一是健全“电、信、访、网、微”立体化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信访绿色邮政通道。发放《信访流程图》1000余份,设立信访举报箱20个。探索新形势下群众监督的“互动模式”,以网络为载体,打造“网站+微信”惠民大数据查询、举报平台。将近年来全县惠农惠民补助项目明细账,分项目、分年度、分村(社区)、分户登记造册纳入查询和公开范围,群众通过微信可一键查询、一键举报。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全年处置问题线索94件,谈话函询65人次,立案54件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乡科级干部21人。查处扶贫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19件19人。三是“一卡通”治理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围绕“卡、资金、人”开展“入户问廉”活动。印发主动说清问题通告,督促相关人员主动说清问题,截至8月15日,109人向组织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规违纪资金60余万元。四是印发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营造舆论氛围,指导15个乡(镇)185个村(社区)将婚丧嫁娶等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破旧习树新风,攀比成风得到显著遏制,丧事简办、婚事新办的理念深入人心。坚持事前事后报备制度,全县共51名公职人员按规定报备婚丧喜庆操办事项,叫停1人次,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查处3件3人,通报曝光3件3人。五是执行《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印发〈甘孜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017年以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2名乡(镇)“一把手”、1名乡(镇)纪委书记追究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0)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风险点排查梳理不到位,监督防范力度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业务多,抓党建少。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总体工作格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丹巴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细则》为依据,结合州委、州政府责任制领导小组一系列考核指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覆盖签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二是对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管理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共排查出一级廉政风险岗位182个,二级廉政风险岗位268个,三级廉政风险岗位300个。制定单位风险防控措施820余条,对风险岗位进行风险管控,定期对风险岗位开展风险核查。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敲警钟、亮“红线”,打造阳光廉洁工程,组织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对项目业主、施工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五类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四是制发《县级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季通报制度》。分类分项向县级领导通报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让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基层情况,了解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及短板,掌握所分管工作的现状、走向,推动领导干部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责成问题突出、发案率高的部门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 (21)乡(镇)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普遍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当“甩手掌柜”,对个别影响党的形象的不良行为不批评、不制止,“六气”问题在基层表现较为突出。
一是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着眼防范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83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书26份,并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二是在党委会、党组会、学习会、工作会等会议上,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集体谈话的形式,对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强调,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警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下发《通知》倡导文明、健康、廉洁过节的新风。三是制发《丹巴县廉政建设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从保证目标、倒扣分、一票否决等方面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5个部门2017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倒扣分,对未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的40个单位扣减廉政建设的相应目标分值。四是围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真查真改、常查常改,以破除干部“六气”为重点,解决干部存在的活力不足、素质不强、水平不高、作风不硬、廉洁不够等问题。五是制发《丹巴县从严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9条措施(暂行)》《丹巴县干部管理主体责任督查通报制度(试行)》《丹巴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丹巴县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试行)》《丹巴县干部轮岗交流办法》“1+4”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激励干部忠于职责、勤奋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六是制发《“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22)县、乡(镇)两级纪委存在落实“三转”要求不力,分管纪检业务外工作的情况。
一是明确纪检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信心和职业荣誉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县、乡(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实《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印发〈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实行乡(镇)纪委书记任务分工备案制度。将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为8室1中心,成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筹备组、1个单独派驻纪检筹备组。强化组织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充实乡(镇)纪委力量,配齐岳扎乡、东谷乡、格宗乡、丹东乡纪委书记。三是制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从“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明确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筹备组职责,对突出问题该发现而未发现的、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四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人才库,不定期组织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筹备组到机关跟案学习、培(轮)训、交流座谈。抽调16名纪检干部到州纪委监委留置点跟案学习。
(23)监督执纪责任层层压实不够,少数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普遍存在抓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围绕信访处置、笔录制作、谈话取证、执纪审查、文书运用、财务检查等内容,举办业务培训3次。利用周例会、上党课、上挂锻炼、跟案学习、“走出去、请进来”、下派锻炼等学习培训平台,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组织16人次参加中央、省、州纪委培训,3人次跟案学习,3名干部到州纪委监委学习锻炼,选派20名干部分三批次分别到色达、甘孜、炉霍、道孚、九龙、东坡等县(区)交流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制度》《县纪委常委联系县纪委委员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筹备组、乡(镇)纪委工作动态,强化其履主责抓主业意识。三是把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配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筹备组。各级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条主线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四是加强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筹备组的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程序管理制度,明确了纪检干部的职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行动意识。
3、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24)此次巡察丹巴县调查问卷回收率仅为88.4%,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巡察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责成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政治巡察的认识,领会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二是充分利用“美人谷丹巴、丹巴宣传、廉洁丹巴”等宣传平台,强化宣传力度。三是各级党组织要明确政治巡察的纪律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深处敬畏纪律和规矩,提高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巡察的认识。
(25)部分上轮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如,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执行力差,财务管理混乱、项目监管不到位,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在此轮巡察“回头看”中仍有发现。
一是对照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上轮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在10月25日召开的落实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常委班子,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四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好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意见》要求,对照《中共丹巴县委常委会班子2018年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中共丹巴县委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丹巴县从严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九条措施(暂行)>等4个制度的通知》,深入整顿“慵、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逗硬问责,及时纠正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执行力差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丹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项目、财务监管程序,全面清查各级财务管理运行情况,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四是健全县级领导指导督促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县级干部对乡(镇)指导力度。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领导干部执行力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督查力度,做到快查、快处、快结。解决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的问题。
(26)本轮巡察进驻前,县委未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巡视巡察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
一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县委办、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深入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县委已将上级巡视巡察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纳入县委常委会议程,进行专题学习。
(27)未及时调整充实县级巡察机构人员,巡察力量薄弱,抽调人员难,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对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在本级编制总量内优先调剂解决巡察机构所需人员编制。二是县委组织部牵头,加强对巡察办、巡察组建设,及时配齐第一巡察组组长、巡察办工作人员各1名。三是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巡察干部人才库、智库建设。四是坚持“一事一授权”的原则,确保抽调人员全脱产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届内全覆盖。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财务管理不到位。
(28)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制度,多个部门存在公务接待三单不齐、财务审核不严等问题。如,县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虚报多报差旅费;县发改局公款私存;县农牧局部分培训弄虚作假。
一是执行《甘孜州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甘孜州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丹巴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实行常委分管、审签报备和台账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把审核关,报批关,支出关、票据关。三是县财政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大额资金、津补贴、加班费、接待费、差旅费等。四是针对财务管理混乱、财政资金运行不畅、审核管理不严等问题,组织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实行以检代训、以训促改,强化财务管理水平。五是对县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虚报多报差旅费;县发改局公款私存;县农牧局部分培训弄虚作假的问题,限期纠正,整改到位,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票据相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彻底、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
(29)存在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县交通局固定资产未入账、县农牧局、聂呷乡往来款清理整改不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已对县交通局、县农牧局、聂呷乡主要负责人进行函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审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回头看”。 二是建立往来款项对账制度,内部往来按年销账,外部往来每季与往来单位对账一次,按年销账。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定期清理盘点,摸清资产“家底”,建立管理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建立固定资产对账制度,把握往来款项的准确性、合规性,对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漏账、错账进行账务处理。五是针对县交通局、县农牧局、聂呷乡对固定资产账未入账、往来款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在11月18日前整改到位并上报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追责问责。
(30)抽查乡、村两级财务资料发现,均存在违规大额支取现金、财务附件不全的情况。
一是按照《甘孜州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发《丹巴县2018年3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方案》,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巴底镇、革什扎镇、章谷镇三个镇的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二是按照“村财乡管、分村建账、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收支平衡”原则,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的要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上墙公示15个,村级财务处理流程公示15个,公示率达100%。全面推行村级财务“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工作,并通过云尚行平台扫描上传村级经济业务,上传单据6754张,手机APP送达次数371次,正常运行互联网+代理记账的村(社区)185个,覆盖面达100%。三是组织乡(镇)、村(社区)财务人员20人次到四川民族学院参加培训;组织15个乡(镇)和重点村(社区)财务人员60人次开展代理记账和村级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举办30人参加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2、项目监管不严格。
(31)抽查县级部门和乡(镇)项目资料发现,县水务局在《解决藏区新出现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采购中,未按县政府会议纪要设置招标条件,将“限投一标”执行为“限中一标”,且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同时该局将监理服务化整为零,规避比选。县交通局在通村公路波形护栏采购中,违规收取从私人账户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90万元。县交通局、县国土局未按规定将工程款拨付至中标企业在本地开设的临时银行账户。
一是执行甘孜州《关于改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措施(试行)》,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厘清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组织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实行项目合同备案制,组织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并对项目业主、施工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五类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三是责成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支付报批流程,严格按照对公账户进行收支。四是对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存在的问题,责成按政策规定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32)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提拔重视不够,未形成合理的领导干部年龄梯次结构。
一是定期开展公开考录、遴选工作,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库。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人。二是摸排班子运行情况。拟定《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力度,每年有计划的从“四个一线”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形成合理的领导干部年龄梯次结构。
2、干部人事信息审核不严。
(33)查阅干部档案发现存在“三龄”、“两历”前后不一致情况。
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进行再梳理,列出材料缺失清单280余份,督促干部职工、涉及单位限期补充完善。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严把干部“三龄”、“两历”档案材料审核关,调查核实干部档案信息20余人。
(六)“脱贫攻坚”方面
1、责任落实不到位。
(34)抓党建促脱贫意识不强,存在“两张皮”现象。
一是加强“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力量作用发挥,深入推进“三个走遍”,印发《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抓党建促脱贫包片督导方案》,定期到乡(镇)、村(社区)指导督促工作,研究解决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度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重点的通知〉的意见》,持续开展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党员扶贫示范项目54个。三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建立100余人县级师资库,各村(社区)专、兼职教师保障6人以上,编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种养殖技术》等5大类50余种教材,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2次以上集中培训,提升党建引领脱贫工作作用,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建立完善“农民夜校”5个制度机制。四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开展中药材、生猪养殖、食用菌等产业技术指导,培养本土人才360人次。
(35)重安排部署、轻督导检查,个别乡(镇)执行力差,对历次督导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转变督查方式,印发《“奋战120天”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县摘帽”目标实施方案》,成立2个面上督导组和5个专项督导组,将督查方式从明访变为暗访抽查,从定访变为随访,从单一的纪委监委督查变为多元的综合督查,切实增强督查的实效性。截止10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问效5场次,综合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7次。二是针对2018年省、州各类督查、检查、暗访、调研等历次督导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结合省、州、县三级督导、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对比,认真梳理归纳,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反馈各乡(镇)、部门,要求限时整改,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予以诫勉谈话。
(36)少数“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对扶贫政策理解不深,村情、民情底数不清,情况不熟。
一是严格执行《丹巴县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调阅考勤记录、查看工作日志等方式,不定期对54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在岗履职等情况开展督查4次。二是全覆盖开展兜底培训4次,分层分级分类确保年内实现对第一书记培训、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分别与第一书记、派出单位签订责任书共80余份,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2、政策宣传不够。
(37)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宣传较多、对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宣传较少,少数农(牧)民群众对扶贫政策不清楚、甚至有误解。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少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以当贫困户为荣,不愿脱贫。
一是开展“润育工程”六大行动,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彭清华书记来州调研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州委十一届五次、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道德讲堂”、“农民夜校”、“和谐乡村行”、“三下乡”活动累计1500余场,覆盖干部群众70000余人次;开展藏汉双语入寺宣讲100余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勤劳致富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指导农牧民做好“五洗一清一归三做到”(即:洗脸、洗头、洗澡、洗衣服、洗被子,清扫庭院,归整物品,做到干净、整洁、卫生),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风气,努力实现“四好”目标;充分利用电视主流媒体以及“美人谷丹巴、丹巴宣传”新媒体平台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相关政策10余期。二是梳理收集各项政策制度宣传资料,形成《丹巴县脱贫攻坚工具书》《丹巴县脱贫攻坚明白册》等资料汇编,针对各乡(镇)、部门全覆盖发放。三是发挥结对认亲、驻村帮扶、“第一书记”等作用,开展结对走访近1000人次,派驻第一书记54人,走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高脱贫成效,引导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逐步实现物质与精神“双脱贫”、“同奔康”。
3、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监管存在风险。
(38)通过“一事一议”实施的部分扶贫项目,存在申报资料不规范、单据审核不严格、大额资金支出无明细等问题,加之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完整,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存在风险。
一是县财政局牵头,定期组织22个专项部门召开协调会议。梳理、归纳省、州巡视巡察、审计查出反馈关于“一事一议”的问题,结合我县各专项部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实际,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程序、资金拨付报账手续。二是县农牧局牵头,结合清产核资对15个乡(镇)、185个行政村(社区)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培训521人次。三是指导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各乡(镇)针对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原凭证不规范,不完整、财务档案无专人管理、村干部财务法制意识差、财会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村级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等问题,开展培训181人次,督促完善了村级财务核算制度。四是责成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增强自律意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把好村级财务关,做到按章办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做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村级的财务管理、财务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39)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不到位,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存在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现金发放和“二次分配”特困群众救助金等问题,个别村级资金失去监管,甚至存在套取资金、公款私存的问题。
一是结合2017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县摘帽”的要求,县财政局分别对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四项财政扶贫资金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条。开展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检查覆盖资金2024.35万元。下一步将对农行和联社的小额信贷资金和三个乡(镇)的财务进行检查。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州财政局备案,并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18年计划检查县级预算单位10个,已完成10个;计划检查乡(镇)3个,行政村9个,12月完成。县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村(社区)检查面分别达到2017年的100%和30%。三是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配合州工作组开展章谷镇、聂呷乡、岳扎乡等20个村的“一卡通”专项检查,安排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分别对章谷镇白呷村、岳扎乡八科村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资金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的相关要求,起草《丹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推进方案》,规范“一卡通”管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但对照州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州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落地落实。
(一)强化担当、抓实整改。县委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迸发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中、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
(二)加强督导、注重长效。县委将此轮州委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整改和上一轮省、州委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相结合,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把抓好巡察整改、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督导检查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跟踪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行为绝不手软、严肃问责。目督办将整改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三)巩固成果、促进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与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与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脱贫攻坚六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把巩固整改成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学习活动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结合县委“1383”总体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进美丽生态和谐小康丹巴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建华
联系电话:13990469866、0836—12388、0836—3522238。
中共丹巴县委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