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26日
泸定县环保与林业“双剑合璧”成效显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奋斗目标,泸定县环保与林业人在部门合并之后努力构建良好生态环境,2018年,在全州生态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周先生来自乐山市,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症。他通过朋友介绍,来到泸定县桂苑森林农庄休养。这是他第一次到泸定县,原本他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他的病情确实有所好转。
对于周先生身体的康复,桂苑森林农庄的老板王朝华也感到欣喜。这意味着,他的农家乐会有更好的生意。他告诉记者,这都得益于泸定县环境质量的提升,他才有勇气放弃开大车转型发展农家乐,吃上生态旅游饭。
泸定县是如何抓环保工作的?12月20日,记者走访了泸定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
◎本网记者 王朝书
泸定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局长马国琴告诉记者,泸定县环境质量的大改善,与环保、林业部门的合并有直接关系。她说,林业与环保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单位,有着同样的目的。过去,两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能。环保部门重在监管;林业部门重在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然而,两部门各行其是,环保效果并不显著。环保与林业合并之后,两部门优势互补,不足得到弥补,环保与林业人的工作目标更为明确,工作流程更加规范,环保的执法能力得到加强。
目前,泸定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大渡河出境断面水质、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应Ⅱ类标准,森林覆盖率达44.83%。
马国琴告诉记者,近年来,泸定县紧扣三大战役,抓实三大防治,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紧扣蓝天保卫战,抓实大气污染防治。该局不仅强力推进油烟污染整治,关闭不达标餐饮业1家,城区夜市烧烤门店烧烤炉具入室,而且开展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城市施工现场务必做到“六个100%”,要求水泥企业实施堆场、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此外,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治。现在,全县仅山盛水泥厂及3家砖厂在进行生产,保证了空气质量。
紧扣碧水保卫战,抓实水污染防治。抓好大渡河流域及生态敏感区水环境质量监管,开展大渡河为重点的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工作。全县大渡河入河排污口共24处,其中,已停止使用3处,对6个正在使用的重点排污口开展监测。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健全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划定,启动水功能区划定,将湖泊、水库、渠道纳入管理保护方案,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大力开展河湖“四乱”清理,关停证照到期砂场20个,清理拆除违规侵占河道建(构)筑物11处,加大河道漂浮物打捞力度,打捞漂浮物5000余吨;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开展水域巡查工作45次,查处非法电鱼4起,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次,放流鱼苗10万余尾。
紧扣净土保卫战,抓实土壤污染防治。做好重金属普查和重金属国控点项目的监管,重金属普查覆盖全县12个乡镇。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土壤改良技术,推广蔬菜病虫害综合治理技术。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禁养区日常监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到标准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闭养殖场4家。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具有特殊生态功能和退化较严重的草原实施禁牧封育,禁牧面积18万亩,草畜平衡面积60万亩。
三大战役的实施,带来了三大提升。
蓝天保卫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通过禁烧秸秆,专项整治建筑工地、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等,泸定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0%。
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通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河一策”的实施,加强大渡河等重点流域综合的整治,目前,大渡河出境断面水质、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应Ⅱ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通过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范、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五大行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