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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纪委监委完成全州首例跨省追逃案

甘孜日报    2019年12月11日

挪用公款外逃16年终落网

本网讯 “人只要做错一件事情,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就会用一生和整个家庭来承担责任并接受惩罚,我是多么深刻的例子,多么深刻的教训。”“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时时刻刻都要有敬畏之心,做任何事情都要自律自省,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是我现在最深刻的感悟。做人要踏实,再难再苦、面临再大的诱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挣钱要干干净净才能用得踏踏实实,不能有任何侥幸的心理。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子孙后代,做人做事都要堂堂正正、奉公守法。”近日,涉嫌挪用公款罪并外逃1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忏悔录中写道。今年9月22日,在州纪委监委的统筹调度下,丹巴县纪委监委追逃组奔赴重庆市渝北区民心路,将在逃16年的原丹巴林业局工会出纳张某成功抓获归案。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州完成的首例跨省追逃案。

据查,2000至2003年,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挪用公款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东窗事发后,张某于2003年4月外逃,当年6月2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张某立案侦查。

张某在逃时间长达16年之久,鉴于案件证据支撑少、相关人员对当时情况记忆模糊的实际情况,专案组细化线索收集方式,强化内外联动突破,尽一切可能取得实在有效的证据支撑材料,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9月18日,追逃组从丹巴连夜赶赴重庆,在张某租住的小区进行蹲守。该小区为公租房片区,楼栋繁多、住户众多、人流复杂,居住着近6万人,短时间内逐一细致筛查,难度很大。追逃组连夜对小区整体状况进行了摸排分析,决定以停车场区域为重点,以张某使用车辆为突破口,开展“地毯式”搜查。很快,追逃人员在小区路边找到张某牌照为渝AK16XX的车辆。于是,追逃组组长当即决定“死守!”最终于9月22日清晨,成功将出现在小区外购买早餐的张某抓获。

通过审查谈话,专案组了解到张某已重新成家,两个女儿均在就学,家庭负有外债。当察觉到张某十分牵挂担忧家庭的心理状态后,专案组耐心向其讲解国家法律法规,打消其侥幸心理。张某放下包袱配合审查调查,主动交待了专案组尚未掌握的重要情况。

9月22日,丹巴县监察委宣布对张某依法采取留置措施。至此,张某旷日持久16年的逃亡梦,就此终结。目前,丹巴县监察委已将张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 马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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