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6月11日
本网讯 记者从乡城县法院获悉,6月4日,家住四川省简阳市丹景乡的陈某某坐客车行进1000多公里来到乡城,为乡城县法院执行局送上了一面写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12个大字的锦旗。
该院一名法官告诉记者,陈某某千里送锦旗的事,起源于2019年6月18日,乡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到泸州市执行陈某某申请执行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院受理陈某某申请的执行案件后,依法向家住四川省泸州市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承办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获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银行存款,且案件被执行的当事人家住四川泸州,距乡城县较远不便于执行,为及时维护权利当事人权益,执行局组织承办人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驱车到泸州开展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警明理释法,为陈某某执行到9万余元劳务费,所以陈某某心存感激,专程送锦旗表示感谢。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按照“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确保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积极开展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新和拓展执行方式,按照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式,提升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
记者 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