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8月12日
本网讯 为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执行效率,7月中旬至7月底,丹巴县法院执行局汇集统计待执行案件或终本待再次传统调查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不在丹巴境内,且被执行人无法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的各类执行案件28件,前往成都、绵阳、内江、乐山、眉山、遂宁、重庆等地,集中开展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此次外出集中执行共计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058800元至法院案款专户;查封房产3户,通过查封措施促使两案被执行人分别主动缴纳案款10000元和100000元,续封终本案件房产一户,并收取案款10000元;找到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两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使两名被执行人均表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积极想办法筹款履行义务。
上述执行工作完毕后,秉着节约司法经济成本及提高办案时间效率的意图,执行干警代民事法官送达该院受理的5件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并成功庭前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近年来,丹巴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职尽责,尽最大努力将每一个执行案件案款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权威。
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