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12月24日
本网讯 记者从丹巴县司法局获悉,日前该局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检查暨调解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显示,近年来,该县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强化了市(州)域社会治理的基层力量。
据该局统计,今年以来,丹巴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1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0件,调解成功率100%,协议涉及金额达101.15万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丹巴县在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方面,主要抓实抓细了3个方面的工作。抓实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平台。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效能化的要求,依据《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统一制作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标牌,并在调解室悬挂人民调解徽章、公示栏,公开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等内容,实现了每个基层调解委员会都有固定的调解室、调解员,有统一的标牌标识,有配套的上墙制度,有印章,有人民调解徽章,有规范的调解文书、统计台帐。目前,该县已完成12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抓实队伍建设,强化团队素质。该县注重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调整基层调解队伍结构。目前,建立完善了16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拥有人民调解员766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实现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为全面提高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该县制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培训激励机制,并注重人民调解员培训。截至目前,采取各司法所自行组织培训加县局统一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了两轮人民调解员培训,覆盖面达到100%,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多媒体推送、观看视频、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不断创新方式,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坚持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持续引导人民调解员处理纠纷事件时,在查清事实、分析矛盾焦点、找准解决问题切入口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通过融情、说理、讲法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不伤友谊感情,促进家庭、邻里团结和睦,防止民间矛盾纠纷激化。在办理人民调解案件的同时,注重融合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达到以点带面、 教育一片的效果。
记者 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