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5月31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泸定县税务局深入落实国家税务局总局、省局、州局要求,扎实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确保内部监督主体准确定位。积极引导转变部分干部职工认为监督就是纪检组责任的片面思想,找准自身监督定位,防止出现部门监督责任弱化,部门监督缺位,纪检责任泛化,纪检监督越位的局面。通过整合内部监督资源,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专责监督、相关部门职能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一体化内部综合监督格局,建立监督联席会商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结合风险点提出工作建议及监督要求,采取“发现问题—会上讨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监督”的推进式监督管理,形成闭环式监督整改格局。
确保专责监督责任精准落实。纪检组在日常专责监督中既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还要对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组建立与职能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督提醒等方式,压实各职能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坚决纠正和查处职能部门监管缺失、失职失责行为。
确保问题处置及时整改有效。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主旨,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到位。职能部门在开展监督中发现的疑点、风险或问题,按照职能权限及时处理,或根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事后,以问题导向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完善制度机制。对于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组。纪检组紧扣纪检职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责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出现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刨根问底深入原因实质,找准整改方向,确保整改达到实效。
高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