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12月01日
本网讯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期,新龙县法院党组抽派三名执行干警前往攀枝花、雅安、成都等地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并核查被执行人财产。
面对突发的疫情,该院执行干警合理选择路线,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面对当事人躲藏、无法联系时,执行小组主动深入各村组、社区寻找当事人,并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保障此次执行工作顺利完成。据悉,此次执行工作历时四天、行程4000余公里,送达法律文书2件,执行财产调查1件,协商执行案款分配一案涉及当事人7名、执行到位案款60万元人民币。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