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12月12日
本网讯 近年来,新龙县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开展网上庭审,减轻当事人诉累。
12月5日至12月8日,该院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3起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到庭的案件,实现公平正义不缺席、审判工作不停摆、权益保障不延误,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原告罗某诉被告四川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三案中,原、被告均在外地,由于疫情、路途遥远等原因无法到庭。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障案件如期审理,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庭审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身份核实、宣布了法庭纪律、开展了法庭调查,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随着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在庭审笔录上手写签字,“云上法庭”线上庭审顺利结束。
该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用“云上法庭”审理模式,既能满足不能到庭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也能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有力推进了审判工作,提高了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刘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