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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甘孜日报    2022年12月12日

本网讯 近日,炉霍县法院“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该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益西某某与被申请人布某某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孩子,因布某某常年酗酒,且酒后向益西某某及孩子施暴。无奈之下,益西某某到当地村委会、妇女联合会控诉,最终来到该院请求保护。

“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的法官向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双方亲属核实相关情况后,随即前往村“两委”、当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并依法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受伤照片、住院病历、报警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认为其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而后法官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子女实施殴打、威胁、骚扰等行为,并依法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村“两委”及妇联组织送达了该裁定书,同时还当场对被申请人布某某进行说服教育,向其释明违反禁令的严重后果。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以及村“两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付嵘 丹孜泽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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