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3年04月20日
本网讯 为了起到“不敢腐”的警示教育,明确违规违纪惩处及代价,保持对行风作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言到底的高压态势,引导教育国家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近日,新龙县法院审判团队在州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一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庭审经举证、质证,法庭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如实向监察机关供述罪行,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悉,当日共有200余人在现场或线上观看了庭审。该院希望广大公职人员以刘某案为反面教材,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刘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