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4年06月27日
本网讯 我州坚持以绿色、低碳、高质量为引领,围绕当前工作,结合长远目标、民生需求、发展定位、城镇功能、宜居水平,综合考虑县(市)地理区位、社会发展、海拔高度、严寒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选取实施路径,先行试点探索,分批实施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宜居工程”。
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出台《甘孜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工作方案》《甘孜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技术导则》,编制《甘孜州城镇供气供暖供氧总体发展规划》和《县(市)城镇供气供暖供氧专项规划》,采取“州级统筹,一县一策”方式,强化顶层设计,优选技术路线,明确实施路径,深化安全性能分析评估和成本核算,努力实现安全、绿色、低碳发展。供气方面,优先发展管道天然气,对不具备发展条件的,采用液化石油气微管网或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区域管道供气;供暖方面,因地制宜采取地热源、太阳能+电锅炉、太阳能集热板等多能互补方式供暖;供氧方面,以分子筛制氧系统和分体式制氧机组为主要氧源、液氧气化为补充,按需采用弥散式或鼻吸式供氧。
加大项目支撑。建立城镇供气供暖供氧项目库,全州规划实施供气项目44个,供暖面积691万平方米,供氧面积37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25.9亿元。坚持“全州一盘棋”思想,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方式,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十四五期”已争取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7.74亿元,涉及14个供暖项目;争取1.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供暖项目1个,供暖政策性基金0.9亿元。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招引大企业参与建设。
分步实施推进。2022—2023年在条件艰苦、示范效应显著的康定、甘孜、色达、理塘、石渠、稻城6个县(市)先期试点“三供”工作,同时将基础条件较好的泸定、丹巴等县纳入城镇供气试点,作出示范效应。2024—2025年,按优先覆盖教育卫生、养老抚幼等机构的思路,实施海拔3200米以上城镇供气、供暖、供氧和2600米以上城镇宾馆酒店供暖、供氧,为全国涉藏地区、高海拔地区做好示范引领。2026—2030年实施剩余城镇供气及海拔2900米以上城镇和其他有需求的供暖、供氧。2022年以来,实施试点项目21个,建成供气管道114千米,供暖面积116万平方米,供氧面积3.8万平方米。
完善配套改造。为切实提升供气供暖、供氧能力,在大力实施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建筑配套改造,根据海拔高度,将供气、供暖、供氧纳入房屋建筑项目申报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内容,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建筑供气、供暖、供氧入户管网和末端设施配套改造,有序实施城镇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目前全州依托绿色建筑推动节能保温改造,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77.9万㎡。
截至目前,全州发展管道燃气企业5家,储气能力560立方米,用户0.24万户;发展瓶装液化气企业25家,储气能力3300立方米,用户4.8万户,全州城镇燃气普及率达77.88%;累计投入16.9亿元,建成康定、石渠、色达、理塘、稻城、甘孜、新龙、白玉、炉霍9县(市)供暖面积167万㎡;整合各类资金2.4亿元,建成石渠、色达、理塘、稻城、甘孜5县宾馆、酒店和公共建筑供氧面积14.4万㎡,建成制氧站1座、制氧设备生产线7条。
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