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8年01月04日
本网讯(局办)生态护林员政策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按照我州助推扶贫攻坚战略,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部署,我州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精准、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圆满完成我州2017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各县(市)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林规函〔2017〕785号)要求,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选聘方案。在做好2016年生态护林员解聘、续聘工作的同时,落实好2017年新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
实时指导、确保公平公正。各县(市)成立了工作组,对各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行了督促与指导,严格按选聘方案选聘生态护林员,州林业局也适时督导,确保了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公平、公正。
横向联系、确保精准。各县(市)积极与脱贫攻坚办联系,严格以脱贫攻坚办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选聘范围,统筹兼顾贫困人口及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精准核实选聘人员,确保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人员、加强培训。2017年度全州选聘生态护林员9775人。为了使生态护林员更好的履行职责管护好森林资源,各县(市)在选聘工作结束后陆续以县(市)、乡(镇)或村的形式对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进行了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