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8年01月09日
本网讯(局办)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3月30日,全州住建系统将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集中对城镇燃气、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容环卫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城镇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专项整治,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营造绿色、整洁、安全、宜居的城镇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市)住建部门拟定市政公用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2018年1月1日至3月10日为全面推进阶段,运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住建部门对运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问题隐患整改;3月11日至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各县(市)住建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回头查,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总结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