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9月07日
牧民认真倾听民警讲解扫黑除恶法规。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我州全面对标中央提出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梳理细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切合甘孜实际、符合藏区特点的影响政治稳定、影响民生保障、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三大类20个方面的黑恶犯罪打击重点,突出了斗争锋芒,紧抓宣传造势、线索摸排、专案攻坚、协调联动等关键环节高位推进,逐步实现了破冰开局、稳中有进,极大鼓舞了农牧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农牧民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甘孜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央娜 魏姣 本网记者 文/图
宣传创新 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今天不把别的说,扫黑除恶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春雷一声出重拳,金马儿女多斗志,色曲河畔谱新篇……”9月3日晚,一个用快板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视频红遍朋友圈。
该视频由色达县公安局录制,内容全面涵盖了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精神、扫黑除恶重大意义、黑恶犯罪表现形式等,将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取得的效果进行了高度概括,用朗朗上口的短句进行一一展示,而且逐字翻译为藏语,有效解决了牧区群众听不懂汉语的问题。
“我们的快板节目主要分为汉语和藏语两个部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础知识为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让扫黑除恶斗争更加深入人心,赢得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县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石当布告诉记者,快板词在节奏和字数上都有严格的要求,为保证快板节目内容在翻译为藏语后仍然朗朗上口,藏语翻译者花费了不少心思来进行对称翻译。
快板编撰完成后,县公安局抽调了四位民警,由2名教官全程指导,台词与手法的组合、舞台表演如何走位、演员的动作表情……在3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训练后,快板节目基本形成。
9月2日,县电视台配合录制完成快板视频,9月3日,该视频通过“平安色达”微信公众平台、“色达警方”微博、 “圣洁甘孜”、“康巴传媒网”、“甘孜新闻网”、“甘孜政法”、“ 平安甘孜”、“ 中国色达”等州县新媒体推送,点击量一路飙升,受到广泛好评。
“众口快板宣传方式新颖,内容通俗易懂,以这样灵活的方式宣传,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了更深的理解。据后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视频浏览量已过万,深受群众喜爱。”县公安局局长吴康林介绍,县公安局将成立快板宣传队深入各乡镇、村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营造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海螺沟公安分局干警围绕青少年如何应对校园暴力、如何辨别身边黑恶势力、面对“黑恶势力”如何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如何举报黑恶势力,并结合违法犯罪案例,向师生进行广泛宣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州县(市)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宣传部门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介主动发声,大张旗鼓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表明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导向,以基层派出所为抓手,逐乡逐村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普法活动,并派出民警深入牧区、远牧点等最基层、最边远场所,用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和方式将扫黑除恶的声音送达至每村每户,力争做到“一个不落”。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州、县(市)法院以人民法庭“五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315场次,张贴海报167张、悬挂横幅120幅,发放宣传资料35000册。
全州公安机关及时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微信公众号,全面畅通了群众检举揭发和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扫除了后顾之忧。全州公安机关共张贴通告16620份,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2万余册,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制作横幅、宣传标语牌221个,接受群众咨询12330人次,公布举报电话33个。此外,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并通过公安“两微一端”、警方“电视栏目”等对外宣传250余次。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12件21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先后投案自首。
雷霆出击 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9月5日,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9名被告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未遂)罪一案,该案是全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犯罪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审判专家到庭全程指导,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罗振华亲自督导;州法院坚持“双同步、双介入”的原则,提前介入并实地指导;理塘县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指定了辩护人,庭审当天,州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州县雷霆出击,强化证据意识,一举打掉危害一方的涉恶团伙,打出了声威,打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一名参加旁听的群众对政法机关出重拳、下重手,用实际行动铲除社会毒瘤,维护了社会稳定,顺民心、合民意。
半年多来,州公安局先后召开7次局党委会议,不断强化对全州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组建州县(市)联合专案组开展重点专案攻坚,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羁押、交叉用警等手段,成功侦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打出了声威,彰显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目前,全州公安机关已成功侦办“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起逮捕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起逮捕13人。另有在侦九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2起刑拘59人,逮捕14人,有效摧毁了一批长期盘踞基层实施干政扰民、滋事闹事、强买强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舆论效果及法律效果,进一步鼓舞了人心、激发了斗志、壮大了声威。
全州公安机关一手抓扫黑除恶,一手抓重点“治乱”,紧紧围绕确定的三大类20种突出违法犯罪,结合“命案围猎”、“缉枪治爆”以及“治安、宗教两大领域整治”、“三山一界”风险管控等专项行动,不断扩线深挖、串并推进,力争从中凸显一批黑恶势力及活动线索,发现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截止目前,全州18个县(市)已开展乱点整治20处,其中康定塔公、理塘下坝、石渠扎多、白玉河坡、泸定城区以及德格阿须、温拖整治成效尤为明显。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47起、刑事拘留431人。收缴各类枪支1232支、子弹15438发。破获现行命案21起、命案积案18起,抓获各类逃犯190名(其中,抓获公安部部督涉枪爆犯罪逃犯2名、抓获省外涉黑逃犯1名),缴获被盗机动车143辆。
州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上下衔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意见》下发后,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经验材料。制定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行动,扫黑除恶,共护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周,多次与公安、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会商案件。截至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44人,批准逮捕6件33人,受理审查起诉1件9人,提起公诉1件9人。州人民检察院实现了对全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执纪问责 提升农牧民群众安全感
“低保对象多为无法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群众,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二次分配、平均分配看似公平,实则损害了困难群众利益。”今年7月,稻城县傍河乡自龙村两委负责人先后主动找到乡党委说清事情原委,愿意立即整改并接受组织处理,随后,6个行政村主动追回了违规分配的低保金共计34万元。在8月15日的低保资金现场退赔会上,傍河乡自龙村9户41名低保户按照180元/人/月的标准得到足额退赔,村民洛绒电珠领到8100元退赔款。
“书记、村主任要重新分配低保钱的时候,我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感谢纪委的同志,不然我也领不回来这么多退赔款。”洛绒电珠说。
“今后我们一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请全体村民和县乡纪委监督。”自龙村村支部书记在大会上向全体村民承诺。据了解,傍河乡的其他5个行政村也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陆续召开退赔会。
“在‘话说理塘’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看到理塘县纪委监委发的《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后,我心里忐忑不安,对于我自己挪用老百姓资金的事情,十多天精神恍惚,思想斗争了很久,今天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把问题说清了,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濯桑乡计生专干杨某某在7月16日的自述材料中写到。
据杨某某交代,2017年1-11月,其利用负责计生工作便利,将濯桑乡7村12户农牧民的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等“一卡通”资金共2.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理塘县纪委监委按照《通告》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依纪依法对杨某某的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州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大治乱”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七大专项行动”之一,把扫黑除恶与查处扶贫领域案件、基层“拍蝇”紧密结合,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明确线索排查、协同办案、长效监督、督查督办、问责追究、警示教育、结果反馈等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抽查59次、约谈提醒112人次。建立健全《政法、纪检、组织、统战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和《纪法协同工作机制》,出台《线索发现移交跟踪查处暂行办法》,抽派两名纪检干部驻点参与州扫黑办工作,做到联动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州纪委监委每季度督查,各县(市)纪委监委每两月督查,乡镇纪委协作督查,各派驻纪检组日常督查,聘请118名“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随机督查的“全覆盖、高频率、多途径”督查模式,通过“纪检监督+派驻监督+民主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积极作为、履职尽责。
州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对近年来查处的黑恶势力案件、刑事案件、黄赌毒案件和“村霸”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共梳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7条,省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2条,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8条。发布《关于加大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通过微信、网站、电话、邮箱等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平台,收集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条。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蹲点调研督导泸定、理塘、德格等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靶向”调研,深挖涉黑涉恶和藏区维稳、扶贫领域腐败相互交织的问题线索4条。
州纪委监委对已掌握的线索逐一甄别,反复分析,做到紧盯不放,核查详实准确,56条线索中暂时还达不到立案条件的线索仅为12条。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全程介入公安机关正在查办的3件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不回避、不躲闪”,针对其中的腐败问题、“保护伞”问题,已立案调查6件6人。在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后,我州已立案调查44件、办结37件。其中:开除党籍14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4人、其他党纪政务处分17人、正在办理7人;涉及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4名、村组干部及普通党员23名;涉及“保护伞”问题的案件5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