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9月14日
本网讯 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动员全州各方力量,全力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奋力开创新时代甘孜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近日,州环保局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
加快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全州“三创联动”动员部署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邀请省环科院专家编制《甘孜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至2023年)》,制定构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方面的创建目标和任务,科学谋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路径,确保年底前完成规划草案,明年初提交州人代会审议。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条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深入实施“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净土行动”,全州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99.18%、流域水质(3个国控断面,53个省控断面)达标率达100%、30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环保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优化工作, 最终划定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97万平方公里,使全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强基固本”。
从严环境执法监管。用足、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执法手段,持续开展 “利剑斩污”等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截止目前,全州立案调查涉嫌环境违法案件93件,约谈企业15家、停产整治企业4家、移送公安机关6件,处罚金额749万元,切实用最严格、最严密的法治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履行甘孜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台账,指导州林业局、州住建局完成《甘孜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甘孜州新建民居建筑木结构改革方案》编制、送审工作。积极配合州人大做好环保立法工作,《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今年2月1日颁布施行,切实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政策保障。
朱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