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19日
◎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张维
今年,我国第一部统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35周年。统计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了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体系,落实了统计数据质量层级责任管理体系,形成了有效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体系,完善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2016年10月11日,中央深改组组长习近平亲自主持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此后,中央陆续出台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6个重要文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7年5月28日签署命令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首次把“细则”上升到“条例”高度。中央要求,“要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多年来,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认真践行职责使命,始终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依法组织开展国家调查任务,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强化数据生产过程质量管控,筑牢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始终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落实统计法律关系告知制度、统计诚信管理制度、调查业务检查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源头调查质量;始终坚持以统计法制宣传为抓手,多形式、广范围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始终以惩治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净化统计环境。
多年来,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坚持“依法为国家调查,着力为地方服务”宗旨,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国家调查任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紧密围绕全州中心大局,强化调查监测,客观真实反映居民收支、市场物价、企业运行等情况,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调查调研,为州委州政府提供决策管理服务。
面向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统、依法调查,充分发挥直接调查、直接上报、独立监督的职能,紧密围绕州委总体工作格局,着力提高调查能力,提高调查质量,提高调查公信力,提高调查服务水平,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