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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4家合作社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甘孜日报    2019年03月11日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获悉,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文的农经发〔2019〕2号文件,公布了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我州4家企业上榜。其中,九龙县双富花椒油加工专业合作社、雅江县昆地生态农业开发合作社获得农业类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称号,泸定安彬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林业类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称号,道孚县康巴渠德农牧业实业发展合作社获得供销类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称号。

据了解,根据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农经发〔2013〕10号)的规定,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认定北京慧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082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北京市顺义区南彩农民用水协会等104家用水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见习记者 汪青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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