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30日
通报近年来我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相关情况
本网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27日下午,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康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通报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州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邵苓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在加强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方面主要有4大工作特点。一是健全协同机制,持续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互动有力的工作局面。二是做好便民服务,积极推行流动仲裁、巡回审判等改革举措,方便农民工就近就地维权;同时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工提供“零跑腿”“网上办”等服务。三是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四是持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执行力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用足、用尽执行措施。2017年至2019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321件,涉案标的2742.79万元。
近年来,州人社系统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主要做了8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我州将原有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更名成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使其成员单位由17个增加到23个。二是狠抓源头治理。全面落实各项工资支付制度,2019年,全州在建项目总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率达99.1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账率达94.15%,农民工实名实人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率达99.27%,政府工程无拖欠;全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有余额3.64亿元,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达98.6%,另外还筹备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应急周转金。三是实行监管前置。把无欠薪行为作为企业参加项目招投标的必要条件,把获取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书》作为企业申请办理开工许可的必要条件;把获得项目竣工企业提供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的必要条件。四是强化劳动保障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近两年来,共检查用人单位2071户,涉及劳动者 7942人,补签劳动合同4108份,协调处理143件,帮助2768名农民工追讨欠薪5177.29万元。五是强化企业和个人失信惩戒。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截至目前,公布全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件,将2家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四川甘孜)平台曝光。六是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2019年评选出5家诚信守法优秀企业,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七是加大中央和省督查线索案件的查办力度。2019年至今,我州纳入中央、省级督的涉嫌欠薪线索案件有31件,28件已结案,3件正在处理中。八是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化解争议。保持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开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劳动监察大队安排专人接访群众,截止目前,全州共建立了1个示范仲裁院、2个标准化仲裁院。
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参加。
记者 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