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9月03日
本网讯 9月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颁布实施动员会议在康定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贵、州政府副州长何康林、州政协副主席龚建忠、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补充规定》的立法背景、立法进程和重点内容。会议指出,依法依规管理河道采砂行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科学有序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的有效举措,《补充规定》的制定对保障河道防洪和涉河工程安全,维护河道河势稳定,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有着重大意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规范我州河道采砂管理。会议强调,贯彻实施《补充规定》是一项事关生态保护、民生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面抓好《补充规定》的贯彻实施。要建立河道采砂管理的督察、通报、考核、问责制度,健全和完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要严格执行《补充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河道采砂管理,确保全州砂石资源开采科学、规范、有序。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补充规定》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抓好学习转化,加强政策解读,大力营造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为《补充规定》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监督、参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依法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共同推动我州河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补充规定》于2020年6月12日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见习记者 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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