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11月04日
本网讯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近年来,我州抓牢五个“强化”,促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要求,在县(市)委、政府领导下,各县(市)相继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各县(市)以农牧农村科技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一名联络员负责统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成立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管员制度,各村建立村级协管员2181名。
强化集中培训,各县(市)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18期,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的政策解读,重点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则、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工作的方法步骤等开展业务培训。
强化审批关,各县(市)征求各方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落实“三到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和办事指南,严格部门审查事项。按照“一户一宅”工作要求,村级协管员负责对本村宅基地开展摸排、审核工作,将无异议人员报村“两委”审核;村“两委”将审核无异议的报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农经、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联合审查,三轮审核保证资格权认定人员的准确性。1至8月,我州共有申请536宗,审批408宗,实现户有所居。
强化巡查制度,依据上级部门督查清单,各村确定一名村级协管员,明确村级协管员职责,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监督,及时收集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房建设施工等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县(市)级职能部门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动态巡察,乡镇(街道)每月一次动态巡查机制,各村每月两次巡察检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性建议。督促各村对照户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逐户筛查,确保不少一户、不漏一人,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卷。
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履行各自职责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各县(市)先后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做到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与公安部门协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居民分户政策,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州农牧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