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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甘孜日报    2022年05月27日

已发放资金3348.21万元

本网讯 5月25日,记者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帮助企业纾困减负,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州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疫情以来,我州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及经营困难有望恢复发展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348.21万元,惠及企业620余户,稳定岗位31483个。

据了解,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相关政策一落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详细告知了政策和业务办理有关情况。只要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没有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参保企业(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出清名单,均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同时,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资金返还业务流程,严格推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减少办理时间和资金发放环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无需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将直接返还至其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

参保单位可登录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完成后,进入“单位业务—补贴申报服务—稳岗补贴直返确认”模块,确认2021年度稳岗返还的金额,填报接收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确认”键完成信息确认。无法在网上进行信息确认的参保企业,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完成确认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经办机构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

据悉,今年,我州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记者 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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