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8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应对当前新冠疫情,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按照国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实施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政策。
1.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参加甘孜州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2.缓缴期限是多久?
缓缴期为2022年7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缓缴如何申请?
此次缓缴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除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外的用人单位,均可享受缓缴政策。
如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对其企业类型进行调整。
4.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缓缴期限内,不影响参保职工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
缓缴期限内,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正常申报缴费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客户端申报等方式,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缓缴期间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参保单位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后办理相关业务。
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5.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如何补缴?
缓缴期结束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10月起进行缴纳,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补齐。
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缓缴政策知晓承诺书》后自愿选择放弃缓缴,正常申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