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康巴时评 >> 浏览文章

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甘孜日报    2016年11月23日

    ■刘莉霞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体现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条例》实施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建设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也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组织或个人。落实《条例》,进一步织密党内监督之网,“网”住组织行为和个人的行动,既是方向也是手段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我们必须做到做到党内监督全面覆盖、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外无后路、没有例外。

    织密党内监督之网,首先要健全责任链条。“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条例》在党内监督体系上,党中央实行统一领导,党委(党组)负责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负责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进行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党员进行民主监督。第一,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其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第三,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第五,党的基层组织应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织密党内监督之网,要害在形成监督合力。“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在党的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法律监督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门性监督;民主监督范围广泛,形式灵活,参与度高;舆论监督反应快速、影响力大。四种监督相互配套,相辅相成,构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权力性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专门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

    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关键在突出重点对象。“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在党的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六中全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务必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向自身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织密党内监督之网,根本在细化制度体系。“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在党的监督内容和任务上,党中央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细化巡视、组织生活、党内谈话、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落实党内监督任务,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领导干部要深刻明白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道理。任何时候、任何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都必须严加追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发挥党内监督的震慑力,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必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新实效。

   


  • 上一篇:灾后重建,我们感恩奋进
  • 下一篇:标注全面从严治党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