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17日
■向国恩
在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决战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州委召开了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开启全州脱贫攻坚新征程、连战连胜脱贫攻坚意义重大。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投入到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必须聚焦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坚决确保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一、强化宣传促脱贫
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强化分类指导,清晰定位普法对象,创新普法载体,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以县为单位,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地位和社会责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战略,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组织普法干部深入牧民定居点、扶贫新村、村级活动室、寺庙和脱贫攻坚建设现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五二三”学教活动,广泛宣讲土地流转、环境治理、扶贫助困、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三反三珍”“爱国、感恩、守法、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条例》《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培树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同时,变贫困群众“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激发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内生动力。整合全州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等工作资源,努力实现1个贫困村有1名法律顾问。以“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目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对贫困群众放宽标准,开展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先办案,后补办手续,在第一时间指派律师跟进办理,提供法律无偿上门服务。目前,结合脱贫攻坚进行法治宣传8000余场次,近60万群众和僧尼受到教育。
二、化解矛盾促脱贫
对脱贫攻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兜底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开展摸底调研,对扶贫领域矛盾问题认真研究,统筹协调,有效化解,防止形成系统性、区域性涉稳隐患,有效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各方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健全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涉边界资源、征地拆迁、新村建设、移民安置等群体性矛盾纠纷,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草场(牧场)、虫草(菌类)采挖等季节性流动(巡回)调解组织,就地就近排查隐患,化解矛盾。截止目前,全州已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及工作平台4508个,聘有专(兼)职调解员和工作人员14164人。其中,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64个,聘请专兼职调解员672人。2017年,全州各级多元化解组织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595件,成功调解4441件,调处成功率达96.6%,成功防范预警矛盾隐患307起。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妥善解决涉稳隐患的工作方案》,有效防止“民转刑”命案4起14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1起41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6起459人。印发《关于做好重点区域涉群体性边界纠纷隐患化解稳控工作的通知》,启动2轮“涉稳隐患排查调处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摸排“三山一界”等突出风险隐患1600件,成功调处1399件,省挂牌的26件“三山一界”矛盾纠纷,已调处3件,6件正在消号,其它的已全部稳控正在调处,与云南省迪庆州就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联防、违法犯罪联查等七个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迪庆州、甘孜州关于推进边界和谐稳定协作联动工作协议》。
三、依法整治促脱贫
严厉打击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中强买强卖、强拉强运、以次充好、强行阻工等违法行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盗伐林木、破坏草场植被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治安满意度。持续加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常态运行机制,持续开展重点工程、虫草松茸、草场边界、寺庙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治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力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象。清理治安复杂场所(部位)5000多处,整治治安乱点300多个。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在打击、收缴、管控、查缉、监管等多条战线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推动新一轮“缉枪治爆”取得阶段性成效。防范“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甘孜蔓延渗透等,为脱贫攻坚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四、惩贪治腐促脱贫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在脱贫攻坚中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纠正实施脱贫攻坚中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针对贫困地区微腐败,基层干部贪污侵吞扶贫资金多发易发的实际,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深入涉农部门和乡镇村进行专项整治,专案攻坚,从严查处骗取、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和涉农经济的违法犯罪。公正高效审理扶贫投资领域的资金借贷、产业发展、合同履行、拆迁补偿、劳动关系等案件,统筹兼顾项目推进和群众合法利益。妥善化解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债权债务纠纷,慎重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案件等,以群众身边的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达到惩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作者系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