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30日
◎张鹏军
今年以来,巴塘县纪委监委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各项要求,创新推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地见效,取得了较好效果。然而,在落实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困难就是挑战,问题就是动力,只有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前进,才能聚焦反腐倡廉主责主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巴塘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建设“幸福、小康、绿色、开放、法治”巴塘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着力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巩固和深化以清单定责、谈话促责、通报督责、考核评责、公开述责、严肃问责为一体的“六责制”,采取日常督、台账记、半年查、年终考、民主评议、巡察再聚焦的“六办法”,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量身定制132份责任清单,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23个,发出《预防腐败建议书》4份,与全县各级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78份。6名部门和乡镇“一把手”、4名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在大会作述责述廉。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监督检查17次,解决问题11个。全面推进县级领导干部到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上廉政党课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优先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肃查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追责问责党政“一把手”21人(次)。
(二)着力统筹部署,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落地有效。认真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切实抓好方案制定、人员转隶、机构编制划转等各项工作。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台账,绘制“施工图”,确保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有力推进。改革后,县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依法选举产生7名监察委班子成员,完成编制划转、干部、转隶工作,新增监察委内设科室2个。全力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撤销原11家纪委派驻纪检组和3家部门纪委(纪检组),统筹调剂并增加力量,组建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筹备组,每组设编制3名(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1名),派驻机构全覆盖要求基本实现。
(三)着力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着力维护党纪严肃性。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集中督查80余次,发现问题24个,责令整改24个,约谈14人(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等要求。强力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全面完成第4轮和第5轮巡察工作,对22个党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常规巡察18个党组织。截止目前,发现问题116条。全面配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巴塘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和州纪委巡察组对巴塘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建两个巡察组,通过“巡视+巡察”的方式,对12个单位,2个乡镇及6个贫困村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四)着力常抓不懈,加力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开展督查60次,发现问题10个,提出整改意见8条,立案处理2件2人。全力推进“吃空饷”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出“吃空饷”公职人员39人,并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分类处置,其中纪律处分3件3人,扣减不在岗人员工资及目标绩效奖金共65.62万元。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3+1+1”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督查检查30余次,发现问题60余个,党纪政纪处分19件18人。持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强线索排查,对涉恶涉乱的8名基层党员和村组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强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从县到乡21个“清卡”小分队,全面启动“千名干部入户问廉活动”。累计整改问题60余项,下发整改督办通知22份,全县主动说明问题15个,发现问题线索29条,组织处理9件9人,党纪处分11件11人。
(五)着力惩贪治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始终把践行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强化执纪审查的关键,推进理念创新、关口前移、工作落地。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9件(上级纪委转交3件),办结12件;共立案审查违纪案件37件35人,办结25件23人,其中快查快结1起首例留置案,涉案金额达230余万元,目前,13件正在办理中。在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诫勉谈话4人,函询个6单位,批评教育、提醒约谈42人(次)。提供党风廉政意见989人(次),其中否定16人(次),暂缓3人(次)。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负责制,实现办案零事故、零申诉。
(六)着力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以深化宣传教育为着力点,全力加强源头治理。开展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开播2018年首期《鹏城阳光问廉》节目,以“聚焦典型问题,护航脱贫攻坚”为主题,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针对上级反馈、民意调查和群众反映的6个突出问题,现场麻辣问廉11名“一把手”。以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村两委干部培训等为重要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覆盖400余人次。持续加强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20人,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巴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调查指数和排名也逐年提升。但对照中央的新要求、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是: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平衡。一是个别责任落实没有形成良性的压力传导。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投入的工作精力安排不合理,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还没有形成责任共担、同频共振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部分单位责任清单的针对性还不强。责任清单与工作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责任清单体现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风险防控,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举措还不扎实。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紧密度还不高。四是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乡镇纪委没有真正做到突出主业主责,工作面铺得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仍然存在;派驻机构监督难问题依然突出,监督“缺位”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干部作风建设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一是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二是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三是审批服务效率还不高。
(三)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一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关键岗位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薄弱;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管还显乏力。二是扶贫领域的案件仍然高发,反映出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个别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监督责任落实力度还不够,部分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乡镇纪委较全州乡镇纪委办案数量明显偏低。
三、促进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一)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时限、考核标准、问责情形。逗硬定期督查与适时督查、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三项督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签字背书,抓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责任制考核考评,促进责任主体主动履职;严格问责追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坚持“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二)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无视纪律规矩的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再监督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炼总结“巡视+巡察”工作经验,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运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
(三)突出长抓常管,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系列规定及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建立作风建设大督查工作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作风建设主体督查职能,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严格执行“四风”问题查处定期通报曝光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开展“纪委书记大接访”等活动,办好“鹏城阳光问廉”节目,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着力抓好党风政风、新风家风建设,培育巴塘廉洁文化品牌,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
(四)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送和力量调配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转变执纪审理方式,运用纪言纪语,体现执纪特色。严格执行审查纪律,确保依规依纪安全审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建章立制,完善不敢腐败、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五)提升履职能力,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切实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确保监督力量充实到位。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加大干部培训、交流轮岗、岗位练兵、实战锻炼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体制改革任务,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综合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完善细化派驻纪检组织工作制度机制。把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项工作。
(作者系巴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