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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助推甘孜文化振兴

甘孜日报    2020年05月26日

◎刘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就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文化自信是一个区域崛起振兴的源头活水,是彰显区域发展实力的重要标识。甘孜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格萨尔文化、嘉绒文化、木雅文化、香巴拉文化、游牧文化、扎巴文化、帕错文化、汉藏商贸文化等资源丰富、底蕴深厚、风格独特、保持良好的传统文化生态资源在全州范围内交相辉映、熠熠生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相关意见,坚定文化自信,切实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我州乡村文化繁荣,实施文化振兴战略,可谓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以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为引领,全州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完善,文化惠民工程保障有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乡村文化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普及成效显现,传统文化进乡村、进寺庙建成体系,形成常态,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新时代、新生活作用日益彰显。保护与开发并重,实现文化遗产资源有效保护下的合理适度利用,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继承和创新同步,促进乡村文创产品开发,形成乡村文化品牌,打造出乡村文化特色产品,“互联网十”特色产品和工艺品的生产营销模式基本形成。推动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叠加,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精品及特色村镇,让文化旅游发展成效惠及大众。大力实施乡村文化人才振兴工程,促进人才聚集创新。通过本土人才挖掘和文化人才培养培训等方式,多措并举,挖掘和培养一批优秀的乡村本土文化人才,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人才队伍支撑。

二、具体任务

(一)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构建乡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丰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繁荣乡村文艺,提供乡村文艺展演平台,使农牧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不断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制定乡(镇)、村(社区)、寺庙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社区、寺庙)书屋、乡(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村村响、户户通设施设备。以实施千村文化扶贫行动为主线,建好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提升乡村文化场馆服务能力。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制定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工作,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形成以县(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流通点的总分馆体系,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延时错时开放。

3、丰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努力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服务全覆盖。组织州、县(市)艺术团、乡村业余演出队,开展经常性的“送文化下乡”、“文艺进万家”等活动,实施“书香甘孜·农牧民读书月”、公益电影放映、组织乡村现代和传统体育赛事、广场文艺、健身舞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不断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实现活动经常搞、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放、图书常更新的文化惠民服务新常态。

4、繁荣乡村文艺创作生产。大力实施民族文艺繁荣计划,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采风,深入挖掘乡村文艺资源,积极创作富有乡村和民族气息、讴歌农牧区时代变迁、展现农牧民新时代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用文艺形式生动反映我州先进人物、精彩故事和典型经验,用有特色、有底蕴、有温度的优秀文艺作品感召人、教育人、鼓舞人,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美好生活的干劲和热情。提供乡村文艺展演平台,展示新时代新农村新变化,展现农村脱贫、农业创新、农民奔康新成果,以乡村文艺繁荣助力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小康,定期举办声乐、舞蹈、曲艺、书法、美术、摄影、影视等艺术门类评选征集活动,大力推出新人新作;定期组织乡村开展以歌舞展演评比、书法美术摄影展、美食展、乡村故事会、劳动技艺大比拼等内容为一体的文化艺术展。

(二)健全完善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机制。深入挖掘深耕根植于本土的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梳理和整合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农耕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茶马古道文化,以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责,全面推进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发展利用。

1、开展文化普查,全面摸清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家底。在现有文化资源基础上,通过文旅资源普查,对全州范围内的乡村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深入和细致的普查、梳理和登记录入,分门别类建立传统文化资源档案,形成数据库。

2、全面启动实施传统文化进乡村、进寺庙活动。一是利用乡(镇)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结合传统节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文化惠民行动,开办乡村文艺讲座,普及传统文化知识,定期举办“乡村文化艺术展”,提供文化展示平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二是完善寺庙书屋,定期更新寺庙书屋书目。加大寺庙文化设施设备、体育健身器材等项目扶持力度。支持寺庙开展传统文化研究、传统文化展示、传统藏戏展演等活动。帮助寺庙开展寺藏文物的普查、登记和建档工作,建立寺庙收藏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提升寺庙文物科学收藏和安全保管。

3、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结合全州现有各级各类传统村落资源概况和保护、管理、利用实际,以国家关于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支撑,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与利用。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一是加强丹巴古碉、木雅经堂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护和格萨尔、藏戏、唐卡、民族金属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防止文物拆真建假、拆旧建新,强化文物的安全保护、管理。二是加大文化遗产申报力度,重点提升丹巴中路、梭坡,康定木雅、鱼通,泸定岚安、磨西片区等大渡河流域沿线乡镇特色村寨中的名人故居、传统老屋、红色遗址的文物保护级别和规模。加强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抢救性保护和省级国家级申报力度。三是强化乡村文化展示利用,尤其是在现有的,条件较为成熟的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中,将保存较好的名人故居、老屋类建筑,通过一定形式将其辟为追寻传统、铭记历史、感恩先贤、激起居民热爱家乡、建设美好精神家园的、能陈列展示当地传统文化方方面面,具备历史文化特色背景的村史馆、民俗馆。

6、加强传统文化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以“康巴文化”为保护主题,甘孜州全域为保护范围、部分县为重点区域、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重点、乡村文化遗产为核心,推进康巴文化(甘孜)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建设。

(三)推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加强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普查挖掘,积极培育乡村特色文化品牌,推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农业深度融合,促进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丰富文化业态和产品供给,加强“互联网+”特色产品和工艺品的生产营销,促进乡村文化产业优秀品牌走出去,实现产业富民兴民。

1、创新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推进特色文化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倡导乡村利用传统民俗活动、群众文体活动、文化遗产资源支撑各自文化品牌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文化与旅游、农业、体育等融合发展,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非遗产品生产传承基地、传统民俗文体活动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传统村落休闲、户外体育等旅游线路,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

2、丰富提升乡村文化产品供给。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扶贫项目库,鼓励支持开发一批乡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提升一批民族手工艺品。以非遗+产业+扶贫的模式,依托省内外对口帮扶城市和单位的资金、人才优势,探索政府、企业、协会等多方合作机制,积极搭建帮扶平台,以唐卡、土陶、金属手工艺、牛羊绒编织等为重点,支持开发特色创意民族民俗文化产品,丰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

3、升级乡村特色产品生产营销模式。支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借助“互联网+文化”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平台提升文创产品知名度;筛选包装一批乡村文化产业项目,打造特色文化产品,加大招商力度;培育支持文化产业营销推广平台建设,组织文化产品参加深圳文博会、西博会、非遗节、农博会及州内文化产品推介展示营销活动。

(四)加强乡村文化市场监管,净化乡村文化环境。强化乡村文化市场监管,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常性开展乡村文化市场拉网式排查。深化“清源”和“固边”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强乡村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加大对非法出版物、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反宣品的查处打击力度,营造积极健康的文化环境。

(五)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夯实工程。着力打造一支留得住、能传承、有热情的乡村文化队伍。建强骨干文艺人才队伍,每个乡村至少组建一支业余演出队。大力培养乡村文化能人、文艺骨干。配齐配强乡镇宣传文化广电员和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文化志愿者。

1、落实乡镇文化广电员队伍。督促各县党委、政府明确各乡镇文化工作职能,落实乡镇宣传文化广电员岗位和人员,各县文化单位加强对乡镇宣传文化广电员的行业管理和业务考核,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文化广电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2、加强县级艺术团建设。充实配强县级艺术团,力争实现每县建设一支格桑花演出队;强化艺术团队伍建设,建立艺术团成员指导乡村文化工作的业务联系机制,逐步推行县乡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

3、推进乡村文化服务工作者社会化招募工作。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招募、四川省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政府购买工作,招募一批群众文艺骨干和文化能人,充实乡村文化队伍。

4、建立乡村业余演出队伍。各县文化单位指导乡镇建立乡村文艺展演机制,结合各村实际,逐步建立村级业余演出队,实现有条件的村,村村有业余演出队。

(六)打造一批文旅融合魅力乡村。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乡村文化,将当地特色乡村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旅游内在品质,形成一批有文化、有魅力、有产业、有活力的文化旅游魅力乡村。

1、科学规划,加强政策扶持推进乡村地区文旅深度融合。相关部门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加大对乡村文旅融合推动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统筹安排文旅综合开发、加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

2、理清乡村文化脉络,加强文旅产品创新。通过对乡村文旅游资源的梳理、分类,甄选出内涵丰厚、特色鲜明、有代表性的资源载体,提炼主题,丰富表现形式,将文化符号、文化记忆、文化遗址等资源转化为游客可以感知或观看的文旅产品。重视地域文化元素的植入,着力提升乡村文旅产品的文化内涵,使文旅产品保持长期的竞争力。

3、打造一批文旅乡村品牌。以创促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各地区位条件、特色资源,根据市场需求,探索实践乡村民宿带动型、民俗文化依托型、景区发展带动型、生态资源依托型、田园观光休闲型和旅游扶贫成长型6种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文旅品牌。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田园综合体、中国度假乡村、特色村寨等创建。推进乡村文旅富民工程,把乡村文旅开发纳入扶贫重点内容,建设一批文旅引导型乡村振兴典范。支持创建乡村旅游协会、专业合作社,提高文旅组织化程度,形成乡村文旅品牌孵化器。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乡村文化振兴计划实行属地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建设“四纳入”工作机制(即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科学发展重要考核内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乡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部门职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强化保障。一是法制保障。将公共文化保障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纳入普法教育规划,不断推进法律、法规在乡镇的普及。二是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按照乡村振兴事权和经费支出责权一致的要求,加大对乡村文化振兴的经费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措并举落实乡村文化振兴资金投入。

(三)人才支撑。加快形成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的专业优势,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乡村创意产品、乡村文化品牌打造等紧缺人才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重视民间匠人传统技艺的挖掘、保护与传承。

(作者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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