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7月14日
◎彭焕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的权利大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实现这一目标,构建实现机制至关重要。
——建立切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机制,推动民法典深入人心。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应建立切实有效的普法机制,把民法典带到群众身边、融入群众心里。一是健全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落实的民法典宣传工作格局;三是不断创新民法典宣传的方式方法,应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客户端等各种渠道,采取制作学习宣传册、以案说法、组织专家宣讲等形式,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四是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定制式普法、菜单式普法、重点普法和智慧普法,以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分层分类、因人施教。
——构设针对性强的教育培训机制,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民法典。
民法典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开展深入持久的教育培训。
一是把教育培训划分为学校、社区和单位三个系列。在学校开设民法典教育课程,使其成为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社区应参与民法典教育,让居民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民法典滋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厂公司商店等应把民法典教育作为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路径;二是明确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聚焦民法典总则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着力“讲清楚”“阐释好”;三是重点培育群众守法意识、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坚持教育培训的分类分级以及线上线下、点面结合,引导人们保护生命健康权、财产权、人格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不仅让公众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借助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形成集约多元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断增强人民民事权利获得感。
形成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才能更好地帮助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不断增强民事权利获得感,从而使民法典近身入心、切实贯彻。
一是有关国家机关作出权威法律、司法解释。要加强配套立法,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实践运用消除各种梗阻;二是各级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三是各级司法机关加强民事司法。强化涉及财产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四是专业机构人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应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调解员要发挥各自优势,妥善化解各类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
——建构“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机制,强化推行民法典的“民众尊崇”与“社会共鸣”。
切实推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强化推行民法典的“民众尊崇”与“社会共鸣”。
一是彰显政治指引。领导干部要将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同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带头尊崇敬畏民法典。自觉把掌握、遵守、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率先垂范抓落实。有效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为将纸面上的民事权利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益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避免违背法律法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使民法典能够有效保护人民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