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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甘孜日报    2020年12月07日

◎陶勇

今年8月28日至29日,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和其他涉藏地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进一步推进西藏和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重要部署。甘孜州是四川省最大的藏族聚居区,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必须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切实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首先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方式。党委领导就是要明确中国共产党在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治理体制中的其它主体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与治理实践。政府主导就是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承担着凝聚、协调、调动和组织的作用,其他治理主体要在政府的凝聚与协调下进行社会治理实践,及时弥补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功能与角色。社会参与是指要充分调动党委、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真正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其次要把基层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不断夯实基础。甘孜的稳定重在基层、甘孜的发展根在基层,在推进社会治理时,要把基层作为重点,下大力气、花狠功夫做好基层农牧民群众的服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注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注重协调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及时化解利益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我州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保证社会治理常态化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要以全局眼光把社会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谋划推进,这就要求我们要把重点放在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上,系统规划、协调推进。应建立重大的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处置机制,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网格化管理的社会维稳机制,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等。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把当前群众反映的诸多问题解决好,才能使社会治理常态化,才能使社会治理进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新常态”。我州在社会治理关键化解和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呈现出政通人和的和谐局面,为精准脱贫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切实增强社会治理活力

社会发展有其自身规律,在社会治理时应培育多元主体,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由其他社会主体进行管理,形成党委、政府、社会、基层组织、个人为主体的治理体制。社会治理的核心就是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首先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以及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模式,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确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和规范运行。其次要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城乡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平台,也是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创新社会治理,要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城乡社区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使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切实推进社会治理依法进行

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我州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发展。首先要强化依法治理理念。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形式,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其次要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依靠法律规范个人、组织的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监督公共权利,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三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使每个公民养成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近年来,我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为州委党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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