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4月28日
◎李红梅
相关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优化医保结构,更好化解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风险,实现医保互助共济的功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医疗保障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紧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10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
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下一步要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近年来,居民医保已经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今后,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费用将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同时还会加强门诊慢特病保障,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这对患病多的参保群众来说,是一个福音。
早在1998年,我国就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目前参保人数已达3.4亿人。个人账户是职工医保特有的政策设置,主要用于覆盖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费用。随着老龄化不断加快,疾病谱发生变化,我国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患病人数迅速增加,身体欠佳、经常患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需长期在门诊定期复诊、买药,个人账户金额较少,往往不够用。虽然各地普遍开展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大病等专门的报销办法,来缓解门诊负担较重的问题,但仍有大量患者达不到门诊报销要求,但又不需住院治疗。2019年,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城乡居民参保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明确他们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开降压药、降糖药,可进行医保报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让职工医保参保人也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的实惠,意味着相关人群的看病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一些经常患病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不够用,与此同时,大量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常年沉淀。这部分人主要是比较健康的年轻职工,他们一年看不了几次病,几乎不动用个人账户资金。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这意味着年轻职工个人账户沉淀的资金将被盘活,得到有效利用。比如,患病的父母可以用子女个人账户去看病、买药。这一举措,有助于优化医保结构,更好化解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风险,实现医保的互助共济功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报销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两类改革同步推进,让患者享受到门诊报销的待遇,家庭成员享受到个人账户的共济使用便利,体现了医保互助共济的功能和价值。改革策略积极稳妥,提升了门诊报销待遇,体现了权益置换、政策协同等原则。此前,上海、福建三明等地积极探索门诊统筹,受到欢迎。相信随着门诊统筹政策的完善、待遇的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可得到更多实惠。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不断把群众的期盼点变成医保改革的着力点,医保改革就能不断取得新突破、带来新亮点。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政策的逐步完善,我国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必将日益提升,更好守护群众的生命健康,不断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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