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4年08月05日
本网讯 结合“雪域利剑”专项行动,8月2日,德格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高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牛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判决生效后,高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牛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前期向其送达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财产报告与履行义务,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建立联系的过程中,遭遇了明显的回避与逃避。
经过数次电话与短信的沟通,被执行人终于“现身”法院,执行法官限其一天时间筹集案款,但被执行人总在“忽悠”办案人员,“钱马上到位”“还需要半个月时间才能筹到钱”……此等惯用伎俩,早已被执行法官识破。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立即将其送至白玉县拘留所进行拘留。
此次拘留老赖充分展示了德格县人民法院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定决心,对其他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下一步,德格县人民法院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则绒卓玛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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