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6月14日
■郑猛
为进一步加大涉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民工打赢官司拿到辛苦钱,丹巴法院始终把追索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摆在优先位置,建立“民工工资百分百执行到位”工作机制,成立民工工资执行小分队,多举措,多元化,大力度确保涉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处理,优先保障,优先执行。近日,丹巴法院民工工资执行小分队赴成都、眉山、乐山等地,成功为15位民工追回劳务工资6万余元,顺利执结案件5件。
被执行人陈某拖欠该县聂呷乡甲居一村、甲居二村12位村民劳务工资案,该院于2016年对该案进行调解,并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陈某应于2016年底支付12位村民劳务工资3万余元,陈某一直未予支付,并悄悄返回了户籍地乐山市,更换了联系方式,躲避申请执行人的追讨,逃避法院的执行。12位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人员通过查控,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人员分析判断,被执行人陈某长期在外承包小工程,其回到户籍地后很有可能仍在从事工程承包工作。民工工资执行小分队执行人员遂赶赴陈某户籍地,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在乐山市市区的一处工地上,找到了陈某。当执行人员出现在陈某的面前时,陈某当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支付了拖欠的所有民工劳务工资。
被执行人曾某某拖欠该县格宗乡、革什扎乡3位民工工资案,申请人向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当即向曾某某电话告知其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信息,但曾某某一直予以搪塞、推脱,了解到曾某某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其名下有自建房屋等相关信息后,民工工资小分队的执行人员赶赴成都,与曾某某联系后,他当即表示愿意立即履行给付义务,请求执行人员不要到其家中,其家人并不知晓曾某某在外地拖欠数万元民工工资一事。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请求,小分队的执行人员和曾某某约定地点后,成功追回了3万余元的民工工资。
随着水电开发、嘉绒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丹巴县近年来涉民工工资案件数逐年上升,由于工程承包的不规范,出现了许多承包人“拿不到钱就开溜、赚不到钱就跑路”等现象,导致案件执行难度加大,有的案件查找被行人下落就需要话费大量的时间。针对涉民工工资案件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丹巴法院多次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民工工资百分百执行到位”等系列工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人员成立专门执行团队,全力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民工在丹巴法院打赢官司拿得到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