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9月07日
2017年6月15日上午9点左右,泸定县管理部柜台前来了两位男职工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人为泸定县某单位职工王某,他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及地税局税票、发票等提取资料一应俱全。初审之后,管理部工作人员发现其中有问题,当即向管理部主任作了汇报。当主任审核时,提取职工一言不发,表情凝重,陪同者却理直气壮的告知此资料经得起任何考验,镇定自若,谈吐间毫无疏漏。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主任当即决定留下疑似伪造提取资料,告知三个工作日审核,让其先行离去。
经泸定管理部通过各种途径核查,发现该不动产证上的房产在购房地贵阳市修文县根本不存在,契税发票也系伪造。毫无疑问,这套资料系伪造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虚假资料。面对核查结果,最后王某主动承认了做假的事实,对其通过中介机构伪造资料骗提套取行为供认不讳。骗提套取行为及时被制止,对王某进行了口头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差点触犯了法律,也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