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3月22日
本网讯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向新龙县法院委托执行被执行人阿某抢夺罪一案罚金。新龙县法院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与被执行人所在乡领导沟通联系,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绕鲁乡开展协助执行工作。
在乡人民政府的帮助下找到被执行人家属表明了来意,并向他们讲明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被执行人今后生活带来各种不便及麻烦。在法院干警的耐心释法和乡政府干部的劝诫下,最终,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缴纳了6000元罚金,该委托案件顺利执结。 县法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