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5月25日
炉霍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本网讯 近日,炉霍县一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走,而被抓走的原因,让人啼笑皆非。
5月21日晚上10时30分,炉霍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朋友圈流传着一段视频。视频中,一男子扬言声称:他在甘孜州炉霍县,现在可以过来抓他了,随即还从办公室抽屉里拿出一把疑似为手枪的枪械放在办公桌上。
发现网上流传视频后,炉霍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于一小时后,在炉霍县新都三队该男子所租用的办公室内将其抓获。
经调查,何某(男,38岁,四川蓬溪人),系炉霍县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5月21日下午,何某醉酒后,为了挑衅对自己不满的人,发泄心中不满,便借着酒兴拿着玩具枪录制了这段挑衅视频,并上传至微信朋友圈,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查证,何某在录制视频中所拿的枪支为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并对其发微视频挑衅违法行为表示悔恨不已。炉霍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何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和发布视频须谨慎。对于胆敢挑衅警察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