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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塘县检察院彰显司法为民真情

甘孜日报    2019年07月22日

本网讯 “困难家庭遇到的境况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于贫困群众来讲,都是人生中的一道坎,相信有党和政府在,有我们司法机关在,有村两委在,就一定会想方设法让陷入困境的家庭迈过这道坎。我们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与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加强协调,争取多元救助,解决困难群众今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体现检察机关的温情、温度和关爱困难群众的责任意识。”7月20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毅带领干警走访调查贫困户后,要求干警们带着使命感和责任感帮助困难群众增强自我发展、勇于脱贫的信心。

今年以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把开展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让被救助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深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得知,该县昌波乡得木村贫困户却某,长期卧病在床,年迈的妻子患有心脏病,治病开销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县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程序,将5000元救助金发放到却某手中,尽管救助金有限,但却某表示要在检察干警的帮扶下,通过自身努力,早日摆脱贫困。

措拉镇俊工村是县检察院的对口联系村,计划今年“脱贫摘帽”,为此,该院投入大量了的人力、物力帮助该村脱贫。该村贫困户次某,丈夫是聋哑人,家中哥哥是精神病患者,五个小孩中最小的还不到1岁。今年3月,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的次某在维修房屋时不慎从三楼摔下导致重伤,卧床不起。检察干警在走村入户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后,动员全院干警为其捐款6000余元。次某出院后,检察干警多次走访,了解到她后期治疗还需要花费一定的医药费,检察院随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次某的手中,以解其燃眉之急。

“让有限的救助金发挥最大的效应”,巴塘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探索“救助+帮扶”一体化司法救助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对于救助对象属特别贫困的,及时向人社、扶贫部门、所在乡(镇)通报,共同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救助;及时向乡(镇)及扶贫移民部门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建卡贫困户,优先特快予以审核办理,促使司法救助对象与建卡贫困户及时有效对接,切实解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实际困难。

杨代力 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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