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20日
本网讯 近日,丹巴县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快速调处7起涉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助力复耕复种。
2020年3月20日,丹巴县中路乡罕额依村村民格绒二西领着7户村民来到丹巴县法院半扇门法庭,反映一家重庆的旅游开发公司和重庆籍老板万某某于2019年3月份承租格绒二西位于中路乡罕额依村的房屋和土地用于打造乡村旅游酒店和旅游度假区,并委托格绒二西代为流转租赁房屋周边的土地,由格绒二西将周围7户村民的土地流转后再租赁给旅游公司和万某某。协议约定,土地租赁期限为30年。但在2019年下半年,这家旅游公司和老板万某某却突然“失踪”。眼瞅着2020年土地租金没人给,自家地里长满了荒草,7户村民与格绒二西发生了激烈争执,但由于签订有30年的土地流转协议,村民也不敢擅自腾地复耕。
半扇门法庭庭长了解土地纠纷的详细情况,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后,赓即到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并联系中路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方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调处格绒二西与7户村民的土地流转租赁纠纷,即双方达成调解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待播种结束再到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书效力;另一方面引导格绒二西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与重庆旅游开发公司和重庆籍老板万某某的房屋、土地租赁纠纷。通过调解,格绒二西与7户村民解除了土地流转协议,当即支付了每户村民欠付租金、土地复垦费600元。至此,7起涉土地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村民当即腾地复耕复种。
疫情发生以来,丹巴县法院依托辖区3个派出法庭、驻村工作队和支部共建法律顾问,把司法护航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矛盾纠纷协同治理、多元化解,及时处理疫情期间涉农涉地纠纷,全力护航复耕复产。
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