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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答(三十八)

甘孜日报    2017年11月13日

      王女士:我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房,在我付完定金和中介费一个星期后,卖主违约房子不卖了。中介也拒绝退还中介费,我该怎么办?

      法官解答:对于中介费的退还主要还是依据您与中介之间签订的《中介服务合同》中的约定。请您依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从法律上来讲,您(买房人)、卖房人、房屋中介之间形成的是居间合同关系,房屋中介为居间人。根据《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报酬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至于中介费能不能退,分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中介未能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无权收取中介费,但中介可以要求适当劳务费;第二种情况是,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而非由于中介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仍然有权收取中介费,但应当酌情调低;第三种情况是,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由于中介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由于不知您与卖房人是否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所以可能属于第一或第二种情况,您可以参照上文,结合您的实际情况确定中介是否应退还您中介费。

     买卖房屋是公民生活中的大事,涉及金额又较为巨大,您的情况在生活中是常出现的。建议您仔细阅读与中介签订的《中介服务合同》,据此主张权利。


值班法官: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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