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 2017年09月25日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不用愁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截至9月15日,我省共有214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于参保人员最关心的如何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人社厅给出了详细说明。
异地就医需提前登记备案。退休跨省异地安置和跨省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需持本人社保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到省外就医的人员,应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跨省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登记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用电话、传真和医院网络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例等资料。以上人员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才能从公布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如何执行跨省联网即时结算的报销政策?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通过四川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跨省联网结算系统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医地医疗保险规定执行;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则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在外省就医未通过四川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跨省联网结算系统结算的,报销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