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11月13日
●国道215线石渠县满真(青川界)至洛须段改建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8.4亿元;
●国道248线丹巴县城至阿坝州界段(含丹巴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61亿元;
●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甘孜九龙段公路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1.92亿元
本网讯(记者 陈杨)日前,我州国道215线石渠县满真(青川界)至洛须段改建工程、国道248线丹巴县城至阿坝州界段(含丹巴县城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甘孜九龙段公路工程3个项目工可获省发改委正式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5.93亿元。
国道215线石渠县满真(青川界)至洛须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约69.2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8.4亿元,其中申请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6.5亿元。
国道248线丹巴县城至阿坝州界段(含丹巴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约37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61亿元,其中申请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4.35亿元。
国道549线石棉(雅安界)至甘孜九龙段公路工程,项目全长约143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41.92亿元,其中申请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32.66亿元。
我州3条国道项目的批复,将对完善国家和藏区路网布局,改善全州交通出行条件,增强交通保障能力,促进区域优势资源开发,推动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